(八打靈再也25日訊)勞工法律改革聯盟(LLRC)秘書長哥巴克里斯南認為,既然無法將政府醫院護士的工作時間縮減至每週40小時,至少應維持現有的42小時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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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發佈文告,呼籲政府在實施公共服務薪酬制(SSPA)時,仍維持現有的每週42小時的工作時長,以免為需要輪班的護士帶來額外負擔。
根據公共服務薪酬制的一項新指令,公務員每週42小時的上班時間將調整至每週45小時。
“這一決定將為這一類公務員,尤其是需要時常輪班工作的護士,帶來了額外負擔。
“這也明顯違反國際勞工組織(ILO)第47號(每週40小時工作時間)和第116號(減少工時)公約。”
輪班制心理健康風險高30%
他說,根據《斯堪的納維亞工作、環境與健康雜誌》2010年發表的研究,輪班制的勞工患有心理健康問題,如抑鬱症的風險,比普通勞工高出30%。
“更令人擔憂的是,從事輪班工作的女性患有抑鬱症的風險,比常規班次的女性高出70%。
“公共服務薪酬制的這一新指令,將影響至少10萬名公務員,其中包括全國範圍內的7.7萬名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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