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特蘭大25日綜合電)美國佐治亞州一名母親布麗達妮派特森,因讓10歲兒子獨自走路回家而被控危害兒童罪,她表示不接受並決定上訴有關控訴。
《紐約郵報》報道,派特森上月30日被範寧縣警察局逮捕,她將事件形容為對她和家人的一場震憾和創傷,也爆發了關於政府對親職控制範圍的廣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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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特森受訪時說:“這對我們來說是巨大沖擊,我的孩子從未見過這樣的場面,他們第一次接觸警方,竟然看到自己的母親在家中被戴上手銬帶走,這對他們來說非常受傷。”
派特森的10歲兒子索倫在萬聖節前一天,在未經母親允許下獨自走了不到1英里(約1.6公里)的路回家。警方在邊境附近發現了索倫,並通知派特森他的地點。當時,派特森因陪伴另一名孩子看病,無法及時趕到。警方隨後將索倫送回家,幾個小時後,返回將派特森逮捕。
派特森的律師德盧加斯表示,警方曾暗示如果派特森同意在兒子的手機上安裝GPS追蹤裝置,可能會撤銷指控,只是這個要求既未正式書面提出,也未明確說明。
德盧加斯指出,事件的矛盾之處“第二天就是萬聖節,孩子們通常在晚上不帶父母的陪伴下敲陌生人的門要糖,我的當事人卻因孩子在白天獨自步行不到1英里被逮捕。”
派特森的遭遇引發了關於親職自主權的廣泛討論,支持“自由放養式教育”的聲浪也逐漸高漲。派特森說:“作為父母,我們應該有決定的自主權,不論是選擇將孩子保護得密不透風,還是給予他們更多的自由與自主,這應該是我們的權利而非某個不瞭解我們家庭的政府機構來決定。”
目前案件尚未結案,派特森拒絕接受認罪協議,表示將繼續為自己的親職權利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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