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6日讯)伊党登嘉楼一名女州议员认为进入青春期的女孩不适合公开表演舞蹈,马华登嘉楼州联委员会主席翁秀秀直斥落伍、开倒车、性别歧视!
翁秀秀发文告指出,伊党拉当州议员祖莱达在州议会提议,只有在青春期前的女孩才能进行公开舞蹈表演,这是一项不健康且落伍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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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开时代倒车、含有性别歧视的条规,不仅破坏了所有女孩发掘才能和兴趣的机会,也影响她们的心理成长。”
她说,根据祖莱达的说法,女性一旦进入青春期,就在某种程度上“不适合”公开表演,这实际上是一种厌女症的体现。
她指出,这是对女性身心及其日常生活中的成长体现出陈旧和有害的性别刻板印象。
“心理学研究指出,参与表演艺术为儿童提供了面对恐惧、建立自信和肯定自我价值的机会,此类活动有助他们培养信心和增强自我表达能力。”
她说,在孩子成长的关键阶段对她们施加限制,只会抑制她们的自我表达能力,从而加剧她们的不安全感,并阻碍她们的情感成长。
“集体表演也能培养团队合作,增强对群体的归属感,并加强社交认知技能。”
她认为,如果将青春期后的女孩排除在这些活动之外,可能导致她们感到孤立和排斥融入社会,长期以来,影响她们成年后面对社会挑战的能力。
她指出,这项建议也忽略了对性别平等的更广泛影响,鼓励年轻女孩追求自己的兴趣对于促进性别平等、流动性和打破刻板印象至关重要,而这类建议对她们施加了不必要的限制。
“我们不能强制宣扬这种狭隘、倒退的女性社会角色观点;通过限制表演者的性别和年龄,剥夺了女性尤其是那些寻求艺术职业的女性。”
她说,她们的才华因为年龄或性别而失去了获得发掘和受到重视的机会,这是不可接受的。
“祖莱达的提议将性别平等和艺术表达的倒退。我们需要努力实现真正的性别平等和公平,以压迫的形式限制艺术自由不是进步的行为。”
她指出,重要的是,任何表演,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应保持谦逊,着装得体,遵循马来西亚公认的规范。”
较早时,祖莱达提议登州政府应当只允许尚未进入青春期的小学女生在公共场合进行表演,她以进入青春期(已来月经)及未进入青春期来做区分。
身为登州唯一的女性州议员,她认为,只有未进入青春期的女孩才应被允许在公共场合表演,这一措施有助于改进此前实施的相关方针,并确保登州始终获得真主的庇佑与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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