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6日訊)伊黨登嘉樓一名女州議員認為進入青春期的女孩不適合公開表演舞蹈,馬華登嘉樓州聯委員會主席翁秀秀直斥落伍、開倒車、性別歧視!
翁秀秀髮文告指出,伊黨拉當州議員祖萊達在州議會提議,只有在青春期前的女孩才能進行公開舞蹈表演,這是一項不健康且落伍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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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開時代倒車、含有性別歧視的條規,不僅破壞了所有女孩發掘才能和興趣的機會,也影響她們的心理成長。”
她說,根據祖萊達的說法,女性一旦進入青春期,就在某種程度上“不適合”公開表演,這實際上是一種厭女症的體現。
她指出,這是對女性身心及其日常生活中的成長體現出陳舊和有害的性別刻板印象。
“心理學研究指出,參與表演藝術為兒童提供了面對恐懼、建立自信和肯定自我價值的機會,此類活動有助他們培養信心和增強自我表達能力。”
她說,在孩子成長的關鍵階段對她們施加限制,只會抑制她們的自我表達能力,從而加劇她們的不安全感,並阻礙她們的情感成長。
“集體表演也能培養團隊合作,增強對群體的歸屬感,並加強社交認知技能。”
她認為,如果將青春期後的女孩排除在這些活動之外,可能導致她們感到孤立和排斥融入社會,長期以來,影響她們成年後面對社會挑戰的能力。
她指出,這項建議也忽略了對性別平等的更廣泛影響,鼓勵年輕女孩追求自己的興趣對於促進性別平等、流動性和打破刻板印象至關重要,而這類建議對她們施加了不必要的限制。
“我們不能強制宣揚這種狹隘、倒退的女性社會角色觀點;通過限制表演者的性別和年齡,剝奪了女性尤其是那些尋求藝術職業的女性。”
她說,她們的才華因為年齡或性別而失去了獲得發掘和受到重視的機會,這是不可接受的。
“祖萊達的提議將性別平等和藝術表達的倒退。我們需要努力實現真正的性別平等和公平,以壓迫的形式限制藝術自由不是進步的行為。”
她指出,重要的是,任何表演,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都應保持謙遜,著裝得體,遵循馬來西亞公認的規範。”
較早時,祖萊達提議登州政府應當只允許尚未進入青春期的小學女生在公共場合進行表演,她以進入青春期(已來月經)及未進入青春期來做區分。
身為登州唯一的女性州議員,她認為,只有未進入青春期的女孩才應被允許在公共場合表演,這一措施有助於改進此前實施的相關方針,並確保登州始終獲得真主的庇佑與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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