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6日訊)涉嫌因為酒駕導致摩托車騎士夫妻死亡的34歲司機南格士瓦蘭,今早在新山推事庭面對2項酒駕致死控狀。被告對兩項控狀皆表示不認罪,案件定於明年1月14日過堂。
被告在警官的陪同下,於8時30分左右抵達法庭,並在前往法庭途中以手遮面,試圖躲避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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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所面對的2項控狀,指被控與於本月16日凌晨4時15分左右,在巴西古當馬斯吉路與大路的交通燈路口,在每100毫升血液酒精濃度170毫克,高過法定的每100毫升血液50毫克酒精濃度標準下駕駛,導致摩托車騎士莫哈默力祖安與妻子琳達死亡。
被告血液裡的酒精含量,比標準值超出了每100毫升血液120毫克酒精,牴觸了2020年修訂的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333法令)第44(1)(b) 條文,即身體裡面的酒精過多導致呼吸、血液或是尿液的酒精濃度超標,而導致任何人的傷亡。
在該條文下一旦被定罪,可被判最少10年,最多不超過15年監禁,罰款則是最低5萬令吉至最高10萬令吉,駕駛執照被吊銷以及10年不能重新考取駕駛執照。
主控官建議被告以2項控狀各1萬5000令吉的保釋金。被告的代表律師桑那瓦然古馬求情時表示,被告是一名月薪只有2000令吉的技工,除了需要奉養父母之外還需要負擔4個兄弟的開銷。
推事諾法漢娜最後允許被告以2項控狀各6000令吉,共1萬2000令吉保釋金及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被告每個月也必須前往柔佛再也警局報到2次、護照也需要上繳給法庭。
案件定於2025年1月14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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