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訊)民政黨主席拿督劉華才表示,政府在處理非穆斯林宗教場所撥款申請時,應實行監管而非限制。
他認為,政府禁止已獲撥款的宗教場所3年內再次提出申請非常不公平,也有違昌明政府執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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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國民理解團結政府因面對國債壓力,有意削減一些開銷,但出現這情況是團結政府缺乏完善理財而導致的,不應該拿非穆斯林宗教場所開刀。
他今日發文告說:“綜觀政府在2023年和截至2024年9月30日撥給非穆斯林宗教場所的撥款,也只不過是2480萬令吉和4610萬令吉,其中這些宗教場所可能是地方上的旅遊景點或代表性場所。”
指首相少出國一趟可省數百萬
他還說,其實只要首相少出一趟國就可以省下數百萬令吉的開銷,不需要動非穆斯林宗教場所的撥款申請。
他認為,政府應該對每一項申請進行深入研究,覺得沒有問題才給予批准,而不是硬性規定不能申請。
“在處理非穆斯林宗教場所撥款申請方面,政府應該要依據個案處理,畢竟無論是建築物或者其他基本設施是需要定期維修以保障使用者的安全。如果房地部認為相關申請有可疑之處,可以委派官員或者當地國州議員到現場瞭解和審核,確保所提呈的修繕申請指南下制定的條件,而不是一刀切,完全禁止。”
“有穩定收入來源的宗教場所或許不需要政府資助,會向政府提出申請的必然是資源有限才轉向政府開口。”
劉華才強調,信仰自由為我國立國之本,憲法第11條明確保障每一位國民的宗教自由,且任何宗教都可被自由傳播,這是憲法給予國民保障的基本權力。團結政府更應該體現多元路線,提供撥款給符合申請條件的非穆斯林宗教場所。
“馬來西亞是一個獨特的國家,融合不同種族和宗教信仰風貌,文化多姿多彩又能和諧共存,團結政府應該致力把這些特色文化保存下來,在協助各宗教組織維修會所及發展會務上義不容辭,讓我國持續匯聚多種文化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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