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訊)行動黨金寶區國會議員張哲敏要求將馬華亞依淡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魏家祥交到國會特權委員會的動議,遭國會下議院議長丹斯里佐哈里的否決。
張哲敏今日在國會媒體室召開新聞發佈會說,議長在回函中提到,他提出的事項不符合議會常規第36(12)條文的相關要求,即(一)所提供的聲明必須是誤導國會;(二)提出聲明的議員必須知道該聲明不準確;(三)議員在發表聲明時有意誤導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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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議長認為魏家祥和經濟部長拉菲茲所提及的事項不同,前者提到的是主要數據庫(PADU)整體發展成本,而後者則提到截至9月的PADU開發成本。
他說,議長指出他援引議會常規第36(6)條文和第36(12)條文提出的事項,未達成初步證明,因而否決他的動議。
他表示,自己也尊重議長的決定。
質問魏執行反對黨工作
繼動議被否決後,張哲敏也收到議長的信函通知,信中提到魏家祥已向議長致函,要求將自己(張哲敏)交由國會特權委員會處理。
他指出,在大馬國會歷史中,未曾有後座議員援引議會常規第36(12)條文,要求將內閣部長或議員交到特權委員會,而魏家祥是第一位援引該條文的人。
他表示,在2022年,時任行動黨白沙羅區國會議員潘儉偉援引議會常規第36(12)條文,要求將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交由特權委員會調查。
“截至目前,沒有任何反對黨國會議員援引議會常規第36(12)條文針對任何部長,我已經查證過。
“為何魏家祥要執行反對黨的工作?我交由公眾來判斷,他是否別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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