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政策幾乎都在說要惠民利民,可是幾乎每個月,我國的電車、輕快鐵、捷運、單軌,都會出現不同程度的延誤。時間或長或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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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說說遲到。
對於普通打工族,特別是較為重視傳統紀律,視準時打卡為必要的公司,上班遲到,不管是慣性或突發,相關員工必須要寫檢討信來解釋,嚴重者甚至必須附上相關證明以存檔記錄。
在那些以“準時”為績效考核的國家,比如日本,電車、列車、大眾交通工具是準時出發抵達,保證行程通暢無阻,“零延誤”是最基本要求。至於電車遲到,導致影響上千個通勤的上班族遲到?那更是不可饒恕的罪過,不是輕飄飄去櫃檯開個“公交延誤”證明單就能略過的。
國家政策幾乎都在說要惠民利民,可是幾乎每個月,我國的電車、輕快鐵、捷運、單軌,都會出現不同程度的延誤。時間或長或短。
特別是那些跨州的ETS或通勤電車,短時間的遲到通常會讓人暗自慶幸,看看與時刻表上的抵達時間相比只有半小時以內的誤差,就當作“早到”。
那些超過2小時或更長時間的遲到可真夠難熬,肇因包括但不限於各種突發狀況,就比如常見的偷電纜影響動力,較少見的第三方鋸樹影響了軌道,或者手欠的乘客在行車中途拉下緊急剎車擎而導致的嚴重延誤事件,當局除了一則簡短的文告,目前為止似乎搜索不到任何官方道歉聲明或者部長開金口指示相關部門解決這些問題。就連乘客索賠,也需要在購票時買保險,並且遲到4小時或以上才能根據每4小時50令吉的額度,最高索償100令吉。
這算哪門子的賠償?若有高達4小時這麼嚴重的延誤事件,可能導致的除了時間損失,還可能導致乘客錯過航班或沒辦法出席重要商務、公務場合,或者損失百來塊、價值上千的演唱會與差旅費用。區區100令吉,能補償什麼?對於遠程乘客就連交通費也很難補償。
今年大約8月,雪隆Rapid Rail為了上萬通勤族的福利著想,特公告了只要旗下電車遲到超過15分鐘就能在櫃檯索取遲到證明單,可交給僱主證明自己上班遲到是基於公交延誤的不可控制因素。看起來很貼心,也引起廣泛網民的稱讚。也許在天天面臨嚴重塞車的城市,只有自己開車塞在車龍,或者乘坐電車偶爾遲到,這兩種有限的選擇。兩害相權取其輕,在一個不嚴格要求守時準時的社會,只要自己準時上車,電車遲到也不是自己的責任,有個遲到證明不必追究僱員就皆大歡喜。
這幾年來,都說要改革公交服務,提升更優質的乘坐體驗,讓人們拋下私家車,搭公交出行或跨城通勤。理想是很美滿的,就像在MRT看到的光鮮亮麗的宣傳短片,劇情裡的老母親跟隨女兒乘坐捷運去城中奢華商場逛街休閒,態度從質疑到讚賞,遠鏡頭拍攝那位走出冷氣房視察的部長走出車廂深藏功與名。
短片裡一切都多麼激勵人心,背後情節暖心。可現實裡卻是不思進取,沒想著解決遲到問題,歸咎於天氣或突發事件。谷歌隨便輸入delay關鍵詞一搜,只有小小几則簡短的新聞通告,沒有後續,當然也不會有追究責任。連例行道歉都沒有,還指望要什麼交代?是否都是前朝的錯?畢竟沒有電車,就不會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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