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27日訊)51歲女星黃嘉千和夏克立的離婚官司纏訟2年,今年8月經士林地院家事法庭審理,判準離婚,事件告一段落,她昨透露律師費花逾百萬元臺幣(約10多萬令吉),“詳細金額,我不敢看,但這無關錢,公平正義很重要”。她未來不排斥新戀情,“什麼人種,我都接受。”
黃嘉千和段鈞豪、木星一起出席新節目《我的成長》媒體茶敘,被問官司結束後的心情,黃嘉千說:“現在都非常好,雨過天晴了,我準備好面對各式各樣、排山倒海的工作。”離婚風波有困擾她?“當然,其實還是會有影響,我要整理自己的心情,很期待面對未來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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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言看見陽光
2024年即將結束,黃嘉千許下新年新希望,“期待能回到正常的軌道,現在很開心能呼吸新的空氣,我很難形容這個感覺,今天看到陽光,是可以走出來了”,她坦言之前有不開心,但持正面態度,“沒有人會想遇到這樣的事情,遇到事情就是面對,事情總會有翻篇的時候”。
可會害怕遇到下一個對象?“現在我會問一下旁邊的人,不會像之前靠直覺”,如果有新戀情出現?“不會排斥,但目前為止還沒有想到戀情這件事”。被問未來對象的擇偶條件,她表示可以接受任何人種,“人好很重要,之前的事是很好的經歷,我沒有後悔過,也很感謝。”
她現在有追求者?“記得美人姐(於美人)說,這2年內一堆人會來追我,我覺得好像還沒有出現”,她透露不斷收到關心簡訊,“大家都用關心的方式來和我互動,我都會禮貌性的回覆”,如果有人約她吃飯,“我隨時都可以跟異性吃飯,沒有侷限”。
她現在生活重心之一是面對女兒夏天的成長,歌手出身的她大笑:“女兒算乖,只擔心我在路上唱歌而已”,她透露,某次母女一起搭捷運,2人手上拿很多東西,黃嘉千要女兒把手裡的汽球髮箍戴起來,這樣雙手才可以拿東西,女兒嫌丟臉,“我跟她說,如果你不戴,我就唱歌,結果她只好戴上,但很醜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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