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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46pm 27/11/2024

慕尤丁煽动法令案

慕尤丁煽动法令案

慕尤丁煽動法令案 移至吉隆坡法庭審訊

(哥打峇魯27日訊)哥打峇魯高庭今日批准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律師團申請,把慕尤丁被控煽動一案,從話望生地庭移交吉隆坡高庭審理。

負責審理這項申請的法官為拿督阿茲米阿都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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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國盟主席的慕尤丁今年8月27日是在煽動法令下,在話望生地庭遭面控。

根據控狀,慕尤丁被控於8月14日晚上10時30分至11時50分之間,在柏拉蘇(Perasu)墾殖區士邁巴迪禮堂附近的空地,發表煽動意味的言論。

他聲稱在第15屆全國大選之後,雖然在222名國會議員當中獲得其中115人支持,但他沒獲得國家元首邀請宣誓出任首相。

慕尤丁因而牴觸1948年煽動法令第4(1)(b)條文(發表任何煽動言論),並可在相同法令第4(1)條文下治罪,最高監禁3年或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慕尤丁當時不認罪,法官允許被告以5000令吉加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與此同時,慕尤丁律師阿米爾漢沙今日向馬新社表示,律師團是基於幾個理由,其中包括法律問題,和預計會出現的挑戰,尤其是1948年煽動法令某些條款在憲法有效性,而提出這項申請。

他補充,這案件也引起了媒體的廣泛關注,為了符合公眾利益,所以此案並有必要移交高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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