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7日訊)高庭在兩年前發出準令予八打靈再也區前國會議員瑪麗亞陳,以讓她啟動司法複核,挑戰伊斯蘭高庭向她發出的藐視法庭要求解釋通知,惟上訴庭今日批准總檢察署的上訴,推翻高庭的這項裁決。
現年68歲的瑪麗亞陳是因評論伊斯蘭法庭判處商人拿督費沙前妻艾米麗雅入獄的裁決,而收到上述的要求解釋通知(show-cause no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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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暫緩令申請上訴
由拿督斯里瑪麗雅娜、拿督納茲蘭和拿督阿茲曼所組成的上訴庭三司,一致批准總檢察署的上訴,以推翻高庭裁決,併發出暫緩令予瑪麗亞陳,以讓她在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準令申請期間,暫緩執行本日的裁決。
較早前,瑪麗亞陳的代表律師羅斯里達蘭告訴法庭,其當事人已被伊斯蘭高庭宣判藐視法庭罪名成立,處以監禁7天。
他也要求法庭發出暫緩令,因為若沒有暫緩令,她將可能即刻入獄。
法官:民事庭不能重審伊庭裁決
瑪麗雅娜在裁決中說,民事高庭錯誤地向瑪麗亞陳發出啟動司法複核的準令。
“伊斯蘭高庭發出要求解釋通知的裁決,並批准費沙對瑪麗亞陳啟動藐視法庭訴訟,這是屬於它的權限。”
她指出,伊斯蘭高庭的裁決不能在民事高庭重新審理,並且將維持有效直至被推翻。
她提到,瑪麗亞陳的司法複核申請為時過早,因為伊斯蘭高庭的要求解釋通知,只是藐視法庭訴訟的初步程序步驟。
批評伊庭裁決被訴藐視法庭
費沙通過其律師入稟伊斯蘭高庭申請起訴瑪麗亞陳藐視法庭,以及法庭在2019年批准這項申請。
法庭接著向瑪麗亞陳發出要求解釋通知,以要求她解釋為何不應因批評法庭的裁決,而受到藐視法庭的指控。
瑪麗亞陳於2021年在民事高庭入稟司法複核準令申請,並將時任首相署(宗教事務)部長拿督斯里祖基菲裡、聯邦直轄區伊斯蘭教理事會(MAIWP),以及吉隆坡聯邦直轄區伊斯蘭教司法局,列為第一至第三名答辯人。
2022年8月22日,民事高庭發出準令予瑪麗亞陳,以讓她啟動司法複核。總檢察署隨後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並在今日發表裁決。
儘管瑪麗亞陳提出司法複核挑戰,但伊斯蘭高庭仍繼續審理瑪麗亞陳所面對的藐視法庭訴訟,並在2022年4月25日判處她入獄7天。瑪麗亞陳並未出席庭審,因為她當時入院。
高級聯邦律師阿末哈尼爾代表總檢察署,律師拿督再努利嘉和丹尼爾法罕則是代表直區伊理會的旁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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