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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2:31pm 28/11/2024

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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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至2023年破产者 35至44岁居多 破财原因:个人贷款

(吉隆坡28日讯)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说,从2019年至2023年,介于35岁至44岁的者最多,高达1万4476宗,而导致破产的主要是个人贷款,其次为商业贷款。

她昨日以国会书面回答伊党淡马鲁区国会议员莎拉米亚的提问时说,根据大马报穷局的数据,在这段期间,该局共处理3万7461宗破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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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至于破产者第二大群体是年龄介于45岁至54岁的人士,高达1万0052宗。

她指出,根据统计,因个人贷款导致破产的案件最多,达1万8343宗;其次是商业贷款,共有6563宗。

其他导致破产的原因,包括车辆分期付款、房贷、信用卡债务等。

阿莎丽娜说,政府已采取多项措施帮助破产人士,例如修改1967年报穷法令,将申请破产的最低债务门槛,从原本的5万令吉提高至10万令吉。

“有关措施使破产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破产案件也从2019年的1万2051宗减少至2023年的4810宗。 ”

她表示,政府采取的“第二次机会政策”,协助破产者通过一定条件脱离穷籍。截至今年10月,全国有17万3526人成功脱离破产。

●2019年至2023年破产案件按原因分类划分

●2019年至2023年破产案件按年龄层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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