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訊)上訴庭批准已故前財政部長敦達因遺孀杜潘納伊瑪要求永久歸還護照的上訴。
由拿督阿茲莎、拿督阿茲曼及拿督阿茲米組成的三司推翻了地庭此前要求納伊瑪交出護照作為保釋條件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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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沒理由扣押護照
上訴庭法官阿茲莎在宣讀判詞時指出,地庭法官阿祖拉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下令扣押護照屬於法律錯誤。
上訴庭指出,地庭檢方曾請求將扣押護照作為額外保釋條件,並聲稱此舉是類似案件中的慣例。
惟阿茲莎強調,檢方對這些附加條件的依賴無視了最高法院確立的原則,這些原則要求任何額外保釋條件必須公平、合理,並直接與確保被告出庭有關。
“我們認為,沒有任何支持證據或合理解釋證明有必要施加這項附加條件。”
檢方對上訴資格提異議被駁
同時,上訴庭也駁回檢方對納伊瑪上訴資格提出的初步異議。
現年67歲的納伊瑪是在高庭駁回其對地庭扣押護照決定的複核申請後,向上訴庭提起上訴。
今年1月23日,現年66歲的納伊瑪在地庭被控未遵守通知書,以申報其資產,包括Ilham大廈,以及其他數項位於吉隆坡和檳城的資產。
她被指牴觸2009年反貪會法第36(2)條文,最高刑罰為5年監禁或10萬令吉罰款。
法官阿祖拉當時批准納伊瑪以25萬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並諭令她將護照交由法庭保管。
納伊瑪此前曾多次獲得護照臨時歸還的許可,以便前往瑞士、新加坡、倫敦、威尼斯和中國。
她的丈夫達因於今年11月13日去世,享年86歲。他在1月29日,因未能申報其資產而在地庭被控,其中涉及一個銀行戶頭、7輛豪車、38家公司及25項房地產。此案最終在檢方撤控,地庭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4(3)條文,宣判達因無罪釋放。
在今日的上訴庭審理中,納伊瑪代表律師為拿督古迪爾星和亞伯拉罕·歐,檢方則是拿督旺沙魯丁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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