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屆花蹤報告文學獎評審獎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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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丘穎瀚
(五)
在木薯業看似恢復平靜之時,隔年1957年霹靂州怡保副縣長卻突然接見了木茨業代表,告知了晴天霹靂的消息——政府下令必須遷徙位於丹絨紅毛丹、珠寶、拱橋新村周邊地區與和豐等地的木薯茨廠。
政府當局是這麼解釋的:“根據保安隊在被擊斃暴動者身上及糧庫中與遺下之暴動者行囊中,已證明有木薯粉,顯然暴動者系以木薯粉為主要糧食,故政府唯一斷絕渠等食糧之辦法,乃不得已採取遷徙木薯較廠之步驟。”20
遷徙工廠著實不易。涉及到工廠內部巨大的設施機器等,費用會更加龐大。
此外,在繳獲的馬共營地內發現半噸之多的木薯和薯粉使得殖民政府當局再次緊張,並且企圖繼續執行封禁木薯業的命令,並以泰國木薯來取代本地木薯產品,以斷絕馬共分子獲得食物的可能性。早在1946年12月7日,北馬碩莪同業工會或許可能收到風聲,並在與農業部長協商的信件中稱,政府“試圖通過徵收沉重的出口稅摧毀霹靂州和豐地區的木薯種植園來扼殺木薯種植”,而他們認為政府封禁木薯種植和茨粉工業的其中一個理由便是“為共產黨恐怖分子提供了食物”。21
對此,碩莪同業工會也和兩年前霹靂木薯工業聯合會所辯解的一樣,認為加工成茨粉和碩莪的木薯種類並不適合食用。
他們可能不知道;又或是有意隱瞞一樣事實:根據退休農民蔡增和張谷妹的回憶,她們在種植木薯的時候都會種上兩個品種:一是有毒的黑皮木薯(黑枝)或綠皮木薯(綠枝),二是無毒的紅皮木薯(紅枝)。
黑枝由於枝幹較為瘦弱,容易被吹倒,因此她們選擇在種植黑枝的田地邊上種上枝幹更為粗壯的紅枝木薯作防風之用。缺點在於邊上的木薯容易被人挖走——更有傳言是那些“藏在山上的馬共”下山挖來充飢。
當然,她們自己也會挖來吃。只是不管上頭是不知道還是隱瞞,木薯從業者與政府的協商彷彿又回到了起點,但有所不同的是,考慮到木薯業巨大產量和未來發展的潛力,這次政府當局有了新的考量。
(六)
1957年8月31日,吉隆坡獨立廣場響徹三聲的口號,昭告著馬來亞擺脫殖民地的身分。
獨立後首要任務,仍然是剷除藏在森林裡抗爭的馬共勢力。
有了此前“華玲會談”的經驗,新任馬來亞聯合邦內閣首相的東姑阿都拉曼拒絕了與馬共再次會談的建議,並強調杜絕馬來亞共產黨在這片土地上的合法性。22
為了配合首相的豪言,當局決定加快根除馬共武裝分子的戰略。這屆新成立的馬來亞政府再度展開斷絕馬共糧食的作戰,於是“姜行動”(Operation ginger/gerakan ginger)和“星行動”(Operation bintang/gerakan bintang)便在12月13日由霹靂州戰爭執行委員會(SWEC)指示下誕生了。23
當年,15歲的年輕農民張谷妹在勞作回家後看見自家斜對面的住戶忽然進行裝修,似乎正修起高大的煙窗。打聽之下,她才知道原來是原先坐落在關當的“新民”薯粉廠應政府命令要搬遷進新村內。
“冤枉,”她嘆了一口氣,含糊低聲道,“之後灰塵又要變多了!”
她望向正在搭建中的,未來將用來排出燒柴煙火以烘乾薯粉的煙窗,心想著薯粉廠建好開工後自家灰塵會增加不少,可有得她好打掃了。24
早些時候,即1958年1月16日,霹靂州州務大臣雅莎裡、霹靂州總警長袁凌悅、新聞處處長霍華德等人召開了一場記者會。
記者會上,他們宣佈了這項政策的實行,公佈了作戰計劃,即“姜行動”和“星行動”,著重強調了“霹靂州的木薯澱粉工廠已成為恐怖分子的日常糧食供應來源”這一消息。25
“從抓獲的恐怖分子手中取得的文件來看,(目前他們的領導)敦促他們(馬共)尋找木薯,並將其作為主要食品。”在發佈會上,新聞處處長霍華德這樣說道。
他們展示了一項政府部隊的“發現”:恐怖分子曾從木薯加工廠獲得大量木薯粉。這樣一來說明了馬共除了盯上木薯的主意同時,也看上了其衍生工業製品——茨粉。
“去年8月,一支安全部隊在丹絨紅毛丹一家工廠附近伏擊了一個由10至12人組成的土匪團伙,隨後找到了半噸木薯粉。”在發佈會上新聞處處長如是說。他引用政府特種部隊的說法,聲稱這是“恐怖分子在一個多月內第四次從工廠獲得麵粉(薯粉)”,並稱霹靂州的(木薯)工業“長期以來一直是反恐戰爭的麻煩來源”。
各大報章紛紛報道了這場記者會,而木薯作為糧食的問題也正式擺到明面上。26
雖然早在1957年就有馬來報報道“戰爭委員會告知木薯工業面臨馬共威脅”的新聞27,但是大規模宣傳馬共對木薯業的危害還是以這場記者會為節點。這次的記者會同時也向公眾宣傳兩項斷絕馬共糧食的計劃。28 不管是中文報,還是此前對木薯業沒有關注的英語報和馬來語報,都紛紛在這段時間內大規模報道上述新聞。
記者會上,發佈者們還提及了作為第二階段“禁食行動”(Food Denial)的“姜星行動”。“姜行動”涵蓋了怡保、珠寶、和豐和江沙區域;而作為輔助,“星行動”則涉及了華都牙也和端洛警區,兩項行動涵蓋面積1200平方英里,人口12.5萬。29 “姜星行動”以“食物斷絕”為重點,最大限度協助政府自衛隊在叢林邊緣及其內部進行巡邏、搜索和伏擊。
這些區域內實施的條令大致如下30:
1.每週執行糧食配給:糧食購買受到管制,只能在接收居民登記的商店內購買。
2.集體炊食(大鍋飯)
3.24小時監查警區所有出入境點,定期檢查商店的銷售和庫存記錄。
4.控制木薯種植、碾磨、儲存和運輸:搬遷重組木薯加工廠,並在設置茨廠的區域設立安全部隊以作監督和保護。加強木薯業執照頒發的條件31,此外還在木薯種植區和叢林邊緣之間建立一個“危險地帶”,加強監控防治馬共遊擊隊成員,設立下午4點至隔日凌晨6點的宵禁。另外,如有木薯失竊的時間必須立刻向政府報告。32
5.在個別耕地或園地張貼標誌以表示所有權:否則耕地和其中的農作物可能會遭到執法部隊的破壞。33
6.控制和限制穿過警區的主要道路:特別是載滿物資的車輛,當局選擇將其攔截或轉移至次要的道路繞過警區。
7.加強對限制物品(如糧食、藥物等)的控制品措施;限制流動小販等等。
上述姜星行動諸多條令中,最令人注意的當屬第四條——控制木薯種植、加工與運輸。
政府下令搬遷重組木薯加工廠,使得木薯從業者不得不花費一筆不菲的費用來進行搬遷工作。在霹靂州珠寶至和豐之間的區域,除了義和興、曾榮豐、南榮、廣南興、泰昌泰安五間規模較大的薯較廠之外,有10間的茨廠搬遷至“新村內或在指定之地點內營業”。34
這些木薯廠原先散落各地,而在姜星行動之下,政府得以方便監管和“保護”。這也是霹靂木薯工業聯合會所能爭取到最好的結果了,中霹靂共有48間木薯廠,而僅有16間需要搬遷。35
與對木薯廠廠方展現出較為和緩和態度不同,殖民政府在針對底層華裔墾民更嚴格。究其原因還是在於木薯的“非法種植”。非法種植的木薯是難以監控的,霹靂州土地局針對非法種植共有兩種措施:一,給予農民申請臨時地契執照、二,給予限期讓農民收割,否則一律由當局剷除沒收作物。36
行動期間,作戰委員會只給下列地區有限頒發木薯種植營業執照:沿著和豐至新榜也郎和叻沙沿路居住的311戶人周邊607英畝土地;林瑪班央周邊200畝土地;新榜也郎周圍30畝土地;和豐竹芭周邊20畝土地;新沙叻周邊的60畝土地,所以總計917畝田地是合法種植的。
當局思路是,既然已經在和豐地區實行了嚴密的行動,那在政府的監管之中,種植木薯將“也不會受到任何限制”。37 儘管如此,監管之外的地段政策朝夕令改,如珠寶至九洞的路段被下令不準種植可食用木薯和其他糧食作物,有毒的黑枝(烏梗)除外38,而拱橋新村對面芭場原先被允許種烏梗木薯,後又被勒令不準耕種任何有嫌疑的糧食作物,包括被認為有毒的烏梗木薯。39 華裔墾民在政府內部對木薯搖擺不定的看法中備受煎熬。
對於拱橋新村及周邊新村從事木薯種植的農民而言,姜星行動帶來的不僅僅是種植木薯的不穩定性和風險的提高,更麻煩的是原先就有的食物管制變得更加嚴格。
村民在出外勞作時都要接受嚴格的檢查,尤其早期尚不能帶米飯糧食出村。但田地勞作需要大量體力,因此農民只好在肚子餓的時候就地挖自己在邊上種植的木薯來填飽肚子。蔡增告訴我,當時她們拿“火水桶”放水燒火煮熟木薯吃,並且要注意不被巡邏的軍警看到,也不能把木薯帶出芭場外。木薯作為管制品,在沒有政府發放的手令下,是不能隨身帶著的。40
有調查顯示,當時的失業者以木薯為生,41甚至發生過因分配米糧不足,飢餓難耐去挖木薯而被逮捕的事例。42
“那時候肚子餓了能怎麼辦?只好在菜園挖木薯吃咯!”43 蔡增和張谷妹等親歷者在多年後回憶起當時吃不飽的情形仍然歷歷在目。對於那時候的村民,木薯與飢餓牽扯在一起,不可謂不深刻。
(七)
馬共真的如政府所說般食用木薯嗎?
去年年初,我輾轉尋訪到了曾是馬共遊擊隊成員的C先生。
他依舊記得自己為何加入游擊隊——少年的他見識了英軍對馬共遊擊隊施加的“終極侮辱”,使得他幼小的心靈獲得極大的震撼,被在酷刑之下仍不降的游擊隊勇氣洗滌,讓他多了“想要成為那樣勇敢的人”的理想——為理想犧牲的理想。
風風火火的交談中,我察覺到他對木薯的印象不在於“吃”——在“在森林裡吃什麼”的話題間幾乎沒什麼木薯的影子,僅有的是提到木薯芭場作為聯絡點。我好奇地詢問他當時候霹靂州木薯芭場這麼多為何不去挖來吃,他告訴我木薯芭場靠近軍警監控地區,貿然前去挖有被抓的風險。
無論是我所交談的前馬共遊擊隊隊員,還是相關游擊隊員所出版的回憶錄,都很少提到他們會去木薯芭場挖木薯吃,只有三三兩兩散見於書中。對於木薯的記憶,除了作為糧食選擇之外,更多的是種植木薯的芭場作為聯絡點和交通點的回憶。
“馬共食用木薯”的說法來源於政府的宣傳以及親歷者的回憶,但是在馬共相關回憶錄並沒有提到1945年緊急狀態期間有挖掘華裔墾民種植的木薯充飢的舉動,而也有的只是“證明馬共遊擊隊有挖木薯”吃的旁證而已。
根據馬共書籍裡頭的回憶,儘管在第二階段緊急狀態時期馬共遊擊隊曾以木薯芭場作為聯絡點,但在糧食供應上的木薯,實際是土著,也就是“阿沙”(居住在森林裡的土著)的手中獲得44,以及游擊隊隊員在森林間隙營地裡的耕種。45
有少部分游擊隊隊員會去挖華裔墾民種植的木薯,不過風險太大,容易被巡邏的軍警發現。
英殖民政府對於馬共食用木薯的“結論”或許是一場誤會——在“剿匪”時發現的木薯應大部分為土著所供應或游擊隊隊員自己的耕種,卻被誤以為源自華人墾民的木薯芭場。
本著“有殺錯沒放過”的理念,與對無法完全封禁馬共糧食來源的焦慮作祟下,殖民政府選擇封禁華人木薯業,同時利用此事整頓霹靂州不受控制的非法木薯種植問題。
就結果而言,政府對付馬共的策略是相當有效的。在姜星行動和其他行動的配合下,1957年左右,面對日益難取得的糧食和政府特務勢力的滲透46,馬共被逼迫得考慮將整支游擊隊送到印尼以保存實力,準備來日東山再起。47 1960年7月31日最高元首宣佈馬來亞政府緊急狀態結束,政府與馬共對壘的軍事行動也告一段落——直到1989年12月馬來西亞政府、泰國軍方和馬共簽署了三方的和解協議(即“合艾和平協議”)後,才正式結束雙方對峙。
幾乎各大報道都認為姜星行動的實施是有效的,政府部門的官員自顧自地認為馬共無法取得華人栽種的木薯,餓著肚子的戰鬥力比不上兵強馬壯的政府軍隊。霹靂州種植木薯的普通華裔墾民則是在軍警的監視中度過戰戰兢兢的日子。
蔡增和張谷妹都記得牛高馬大的“咕嚕卡兵”(辜卡士兵)。在搬進新村後,蔡增的孩子接二連三地生下,也生出了蔡增對未來的憂愁。每每這種時候,她就會回想河婆石頭山飢餓的日子——至少現在還能有口飯吃,她自我安慰道,“最不濟就吃菜園裡的木薯”,她又這麼想著。就這樣,在精英的政策和法規下,勉強算站著把孩子給養大了。
1959年霹靂州州務大臣宣佈姜行動所在的地區取消集炊制和交替宵禁時間48,並且作戰委員會允許一些在行動內被封禁的木薯粉廠和米糧店回覆營業。49 新村住民生活才得以好過一些,直到隔年緊急狀態的結束。
六十餘年過去,現在是2021年一個普通而沒有戰爭的平凡日子。我坐在蔡增身旁,聽著她從一開始避而不談過往日常,到絮絮叨叨說起木薯種植和昔日新村生活的二三事。在她幾十年的生命史中,她經常或有意或無意忘卻不快的事情,但今天卻被一個好奇的後生仔給一件又一件翻出來。
“那又怎麼樣?” 已經鮐背之年的蔡增對我在談天中詢問她過往的生活表示不解。我頓了一頓,一時半晌居然想不到如何回應她。
“這些全部都過去了。”她突然笑了起來,不再說話,靜靜地望向窗外。
此刻陽光普照,椰影婆娑——正是一個晴朗的好天氣。
20〈副縣長接見木茨業代表 決執行遷移茨較計劃〉,《星洲日報》1957年9月28日,第9頁。
21 “Tapioca Production in Malaya,” 1)Tapioca production in Malaya 2) Econimic Value of Tapioca Flour, July 2, 1954, National Archives of Malaysia, p.6, 1957/0694586W.
22 1955年12月28日,馬共成員和政府官員在華玲官立英文學校展開談判。出席的馬共代表有總書記陳平、陳田和中宣部部長拉昔邁丁。另一方的代表是馬來亞聯合邦首席部長東姑阿都拉曼、馬來亞華人公會總會長陳禎祿爵士和新加坡首席部長大衛·馬紹爾。談判的目的是結束雙方之間的衝突,但是以東姑阿都拉曼為首的政府代表拒絕了陳平提出的所有要求,談判失敗告終。
23 霹靂州作戰執行委員會(SWEC)是由霹靂近打江沙作戰執行委員會、江沙作戰執行委員會和華都牙也作戰執行委員會三個原先相對獨立的作戰執行委員會合並而來,見Yuen Yuet Leng, Operation Ginger, Vinpress, 1998, pp: 94-96.
24 張谷妹,拱橋新村,口述於2021年3月28日。
25 “No more tapioca on tap for terrorists,” The Straits Times, January 18, 1958.
26 參見 “Perang Melebor Komunis,”, Berita Harian ,January 17, 1958;〈吡當局杜絕馬共糧食供應,昨展開姜星兩項行動〉,《星洲日報》1958年1月17日,第9頁;〈吡叻政府採取有力措施杜絕木薯流入馬共手中 州務大臣宣佈集中木薯工廠理由〉,《南洋商報》1958年1月17日,第9頁。
27 “Kilang2 Ubi Kayu di-Perak Hadapi Susah,”, Berita Harian ,September 28, 1957.
28〈中吡“姜行動”條例〉,《星洲日報》1958年1月19日,第11頁。
29 Yuen Yuet Leng, Operation Ginger, Vinpress, 1998, p.94.
30 這些條令之後雖然有所修改,但是大體變動不多,參見〈吡中作戰委會主席宣佈姜攻勢區條例修正〉,《星洲日報》1958年7月13日,第11頁; Yuen Yuet Leng, Operation Ginger, Vinpress, 1998), pp: 106-108.
31〈姜星行動地區經營木薯較須領取禮申(lisence)〉,《星洲日報》1958年3月19日,第11頁。
32〈中吡作戰委會警告農民失竊所種糧食必須報告 否則可能遭罰及取銷地契〉,《南洋商報》1958年6月22日,第11頁;〈姜攻勢地區農作物如遭受盜竊毀壞,須即向當局報告〉,《星洲日報》1958年6月22日,第12頁。
33〈朱毛耕地須豎牌書明耕者姓名住址〉,《南洋商報》1958年1月5日,第9頁。
34〈朱毛和豐一帶十家薯較 當局限期今明搬遷》,《星洲日報》1958年1月16日,第9頁。
35 原定搬遷十七家木薯廠,但協商後縮減為16家,參見〈政府配合姜星行動 和豐及朱毛茨粉廠十七間遭當局令遷〉,《南洋商報》1958年1月22日,第10頁;〈葉英華文涉結果,朱毛和豐木薯廠僅十六間須遷徙〉,《星洲日報》1958年1月31日,第11頁;〈朱毛和豐卄餘家木薯廠准予展期遷徙〉,《星洲日報》1958年1月22日,第12頁。
36 〈礦地非法種植木薯當局限一月內鏟去 如不照辦將沒收礦地契〉,《南洋商報》1958年1月31日,第11頁。
37 Control of Tapioca planting in Perak, February 2, 1956, National Archives of Malaysia, p. 2, 1990/0008688W.
38〈九洞朱毛路禁植農作物 但準種烏梗木薯〉,《星洲日報》1958年4月24日,第11頁。
39〈近打和豐交界拱橋對面當局再禁農民耕種,已栽種者須即收割〉,《星洲日報》1958年9月5日,第10頁。
40〈姜星攻勢實施以後村民感受諸多困難〉,《星洲日報》,1958年1月25日,第11頁。
41〈六月份勞工報告驚人披露失業者靠木薯度日 當店生意一枝獨秀〉,《南洋商報》1958年8月3日,第13頁。
42〈飢餓難捱迫竊木薯 警戒後釋放〉,《南洋商報》1958年11月18日,第12頁。
43 蔡增,拱橋新村,口述於2020年8月26日。
44 21出版社編輯部:《霹靂河畔的戰歌——人民軍第五突擊隊的戰鬥歷程》,21世紀出版社2020年版,第193-195頁。
45 馬來亞特種部隊在“清剿”的過程發現了馬共種植的木薯,在一些霹靂州馬共成員的回憶中也有種植木薯的說法,參見〈吡成功行動區發現馬共營寨〉,《南洋商報》1959年5月22日,第9頁。
46 比如一項被稱為“Q計劃”的秘密行動,派遣了偽裝成馬共分子的間諜、或已經投降的馬共成員混入或回到森林裡的馬共武裝部隊中說服了馬共人員投降。此外還有1953年發展的特種作戰志願部隊(Special 46 Operation Volunteer Force,簡稱SOVF),由投降的“敵方人員”,即前馬共分子和其他選定的志願者組成,回到叢林說服他們的前同事投降。見Shamsul Afkar bin Abd Rahman, “History of Special Operations Forces In Malaysia”, master’s thesis, Naval Postgraduate School, 2013, pp.41-42.
47《我方的歷史》,新加坡:Media Masters Pte Ltd,2004年,第359-360頁。
48〈吡州務大臣昨日宣佈姜行動區成為選擇區取消集炊制縮短宵禁時間 十二萬五千人生活較自由〉,《南洋商報》1959年4月21日,第10頁。
49〈和豐木薯粉廠獲准恢復營業〉,《南洋商報》1959年6月26日,第11頁;〈和豐惹郎至叻沙軍用路西邊邊作戰委會經准許種蔬菜,七間米糧店獲准恢復營業〉,《南洋商報》1959年7月9日,第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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