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9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一名印尼母亲要求把她的儿子判定为大马公民的上诉申请。
上诉庭三司拿督阿兹莎娜瓦威、拿督莫哈末纳兹兰及拿督阿扎哈里今日一致裁决,该印尼母亲并没有成功根据联邦宪法第14(1)(b)条文,证明她的儿子是大马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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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生父”否认亲子关系
本次审讯通过Zoom视讯会议进行,上诉庭法官阿兹莎宣读判决时说,由于青少年生父的身分存在疑问,没法满足获得公民身分的要求。
她指出,虽然青少年出生纸的生父栏填写了一名大马籍男子名字,但是根据国民登记局调查,该大马籍男子否认了亲子关系。
她表示,因此高庭宣判,驳回印尼母亲要求判定其儿子为大马公民的裁决,并没有错误。
本案的一名印尼籍女子于2000年与一名大马籍男子结婚,并育有两名儿子,分别于2004及2010年出生,两名孩子的出生纸都是填写这名大马籍男子为生父。
由于涉及未成年人士,法庭禁止公开涉案人士真实身分。
与父外貌不同 申请大马卡被调查
当小儿子年满12岁,准备申请大马卡时,国民登记局发现他与所登记的生父在外貌上没有相似之处,因此当局对案件展开进一步调查。
调查期间,该名大马籍男子承认,该青少年并非其亲生儿子,并拒绝接受脱氧核糖核酸(DNA)检测。
随后,国民登记局撤回该孩子的出生证明,大马卡申请也因此搁置。
印尼母亲对此入禀高庭发起诉讼,把国民登记局总监、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并寻求法院判定其儿子的大马公民身分,及谕令国民登记局恢复其出生证明及发放大马卡。
去年10月16日,高庭驳回印尼母亲的上述申请,后者把案件带到上诉庭上诉。
本案印尼母亲代表律师是斯里姆鲁甘和古纳马拉;代表国民登记局总监及大马政府的是高级联邦律师廖鸿彬(译音)
斯里姆鲁甘向马新社证实,其当事人已确定,会进一步带到联邦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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