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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34pm 29/11/2024

大马公民

印尼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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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母亲

上诉庭驳印尼母申请 儿无法判定为马公民

(布城29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一名要求把她的儿子判定为的上诉申请。

上诉庭三司拿督阿兹莎娜瓦威、拿督莫哈末纳兹兰及拿督阿扎哈里今日一致裁决,该印尼母亲并没有成功根据联邦宪法第14(1)(b)条文,证明她的儿子是大马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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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生父”否认亲子关系

本次审讯通过Zoom视讯会议进行,上诉庭法官阿兹莎宣读判决时说,由于青少年生父的身分存在疑问,没法满足获得公民身分的要求。

她指出,虽然青少年出生纸的生父栏填写了一名大马籍男子名字,但是根据国民登记局调查,该大马籍男子否认了亲子关系。

她表示,因此高庭宣判,驳回印尼母亲要求判定其儿子为大马公民的裁决,并没有错误。

本案的一名印尼籍女子于2000年与一名大马籍男子结婚,并育有两名儿子,分别于2004及2010年出生,两名孩子的出生纸都是填写这名大马籍男子为生父。

由于涉及未成年人士,法庭禁止公开涉案人士真实身分。

与父外貌不同 申请大马卡被调查

当小儿子年满12岁,准备申请大马卡时,国民登记局发现他与所登记的生父在外貌上没有相似之处,因此当局对案件展开进一步调查。

调查期间,该名大马籍男子承认,该青少年并非其亲生儿子,并拒绝接受脱氧核糖核酸(DNA)检测。

随后,国民登记局撤回该孩子的出生证明,大马卡申请也因此搁置。

印尼母亲对此入禀高庭发起诉讼,把国民登记局总监、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并寻求法院判定其儿子的大马公民身分,及谕令国民登记局恢复其出生证明及发放大马卡。

去年10月16日,高庭驳回印尼母亲的上述申请,后者把案件带到上诉庭上诉。

本案印尼母亲代表律师是斯里姆鲁甘和古纳马拉;代表国民登记局总监及大马政府的是高级联邦律师廖鸿彬(译音)

斯里姆鲁甘向马新社证实,其当事人已确定,会进一步带到联邦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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