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9日讯)首相署部长(联邦直辖区)扎丽哈强调,吉隆坡市政局(DBKL)取缔不符合法规的商业招牌一事,并非因任何一方或个人的要求,而是为了确保现行法规得到遵守。
她指出,吉隆坡市政局是根据1982年广告法律(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和1976年地方政府法案规定,要求商业招牌优先使用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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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的字母和词语必须优先显示,其字体大小须大于其他语言的字母或词语。
“所有这些招牌在向市政局申请批准之前,必须首先获得国家语文出版局(DBP)的视觉认证,这是申请的必备文件。”
她续指,大马奉行法治原则,现行的法律和法规旨在确保社会的公正与和谐。
“因此,所有人,无论背景如何,都必须遵守这些法律和法规。”
扎丽哈今日发表文告表示,吉隆坡市政局的执法行动是在其作为联邦直辖区部长的知情和支持下进行的。
13次执法发264通知
她透露,截至目前,DBKL已开展了13次执法行动,共发出264份通知,并对36家不符合要求的商家采取了行动。
她指出,涉及的违规行为包括未向DBKL申请招牌许可证,或招牌内容与已获批准的许可证不符。
“在执法前,DBKL已给予商家合理期限的通知,以便他们采取措施整改。
“我强调,这项执法行动是DBKL长期以来应当履行的常规职责。”
对此,扎丽哈呼吁各方,包括政治人物,停止围绕DBKL执法行动进行炒作。
“我们还有许多重要的议程需要关注,利用这种种族情绪只会导致社会分裂和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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