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9日訊)首相署部長(聯邦直轄區)扎麗哈強調,吉隆坡市政局(DBKL)取締不符合法規的商業招牌一事,並非因任何一方或個人的要求,而是為了確保現行法規得到遵守。
她指出,吉隆坡市政局是根據1982年廣告法律(吉隆坡聯邦直轄區)和1976年地方政府法案規定,要求商業招牌優先使用國語。
ADVERTISEMENT
“國語的字母和詞語必須優先顯示,其字體大小須大於其他語言的字母或詞語。
“所有這些招牌在向市政局申請批准之前,必須首先獲得國家語文出版局(DBP)的視覺認證,這是申請的必備文件。”
她續指,大馬奉行法治原則,現行的法律和法規旨在確保社會的公正與和諧。
“因此,所有人,無論背景如何,都必須遵守這些法律和法規。”
扎麗哈今日發表文告表示,吉隆坡市政局的執法行動是在其作為聯邦直轄區部長的知情和支持下進行的。
13次執法發264通知
她透露,截至目前,DBKL已開展了13次執法行動,共發出264份通知,並對36家不符合要求的商家採取了行動。
她指出,涉及的違規行為包括未向DBKL申請招牌許可證,或招牌內容與已獲批准的許可證不符。
“在執法前,DBKL已給予商家合理期限的通知,以便他們採取措施整改。
“我強調,這項執法行動是DBKL長期以來應當履行的常規職責。”
對此,扎麗哈呼籲各方,包括政治人物,停止圍繞DBKL執法行動進行炒作。
“我們還有許多重要的議程需要關注,利用這種種族情緒只會導致社會分裂和對立。”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