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30日彭博電)美國商務部初步裁定,從東南亞的太陽能進口以低於其生產成本的價格在美國不公平地銷售,並提議對此徵收高達271%的關稅。
週五公佈的初步裁定標誌著美國太陽能電池板製造商的又一次勝利,他們認為這些廉價進口產品損害其業務,並破壞旨在培育國內供應鏈的政府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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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於從柬埔寨、大馬、泰國和越南進口的晶體硅光伏電池和用其製造的組件。這些國家是美國太陽能電池和組件的主要進口國。
此次調查應美國太陽能製造商聯盟貿易委員會4月提交的請願書,該組織代表的公司包括福思第一太陽能、Hanwha Qcells USA Inc.和Mission Solar Energy LLC。
根據週五的行動,從柬埔寨進口的產品面臨高達117.12%的現金保證金稅率。
大馬方面,晶科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初始評估稅率為17.84%。其他供應商為81.24%。至於韓華Q Cells大馬有限公司 ,由於初步評估並不涉及傾銷,因此初始現金保證金稅率為0%。
晶澳太陽能越南有限公司、晶科能源(越南)工業有限公司、Boviet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天合光能開發有限公司等越南眾多出口商的進口產品面臨著不同程度的現金保證金稅率,介於53.19%至56.4%。未列明的越南出口商將徵收最高的271.28%稅率。
兩項貿易調查的最終決定預計將於明年4月發佈,初步評估的關稅可能會因調查結果而提高、降低或完全不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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