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爾紐斯30日綜合電)外交部昨天宣佈,中國駐立陶宛使館的3名外交人員列為“不受歡迎人士”,已照會中國外交部,要求他們在一週內離境。立陶宛國會外交委員會主席莫圖扎斯表示,這些都是正常外交程序,不涉間諜行為。
立陶宛外交部指出,上述驅逐決定是根據相關機構提供的資料,認定3名人員的行為違反“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國際法以及立陶宛法律,只差未說明確切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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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歡迎的人士”(persona non grata)是國際外交術語,所指禁止進入或留在這個國家的外國人。
對於受外交豁免保護的外交人員,宣佈他為“不受歡迎的人士”是最嚴厲的制裁措施。
波羅的海兩條海底光纖通訊電纜日前在瑞典領海被切斷,疑與中國商船“伊鵬3號”有關,立陶宛外交部驅逐中方外交人員的時機引發外界聯想。中國外交部昨天表示,會配合相關單位調查。
彭博社報道,立陶宛國會議員、外交委員會主席莫圖扎斯接受電臺訪問時透露,這次驅逐屬於外交人員認證過期的例行程序,與間諜活動無關。
中國於2021年8月召回駐立陶宛大使,並要求立陶宛方也召回駐中國大使,以抗議立陶宛同意臺灣以“臺灣”之名設立代表處。在代表處成立後,中國聲稱立陶宛違反“一中原則”,將與立陶宛的外交關係降為代辦級,大使館改名為代辦處。
立陶宛候任總理帕盧茨卡斯在國會大選後曾表示,新政府將尋求與中國恢復正常外交關係,包括再次互派駐地大使,中國外交部則回應已注意到立陶宛的表態。
彭博社認為,這次立陶宛驅逐中國駐立陶宛外交人員,可能會讓兩國關係再度緊張。
立陶宛外交部表示,願透過協商來解決雙邊問題,希望雙方的外交關係能基於互惠和平等的原則,包括立陶宛在中國的外交代表權益。立陶宛外交部也向中國提出臨時解決方案,按照聯合國“特別使團公約”的規定,確保中國使團能繼續履行基本領事、簽證和行政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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