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2日综合电)中国政府近期出炉多项措施以帮助债台高筑的地方政府化债,但美媒《华尔街日报》称,所采取的举措只是杯水车薪,地方政府部门正在想方设法填补窟窿,例如削减医疗福利和追缴数年前的税款,但各地的欠薪问题日益增多。
据《华尔街日报》中文网星期日的报道,中国东南沿海城市汕尾上个月有数十名医务人员聚集在一家公立医院大厅要求支付被拖欠的薪资和奖金。一些人身穿医生袍和手术服,手中举著写有“我们要吃饭”的白纸。江西宜春市一些退休职工数周前聚在一起,抗议已有数月未收到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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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称,虽然劳资纠纷在中国并不罕见,但最近社交媒体上出现的此类事件增多,表明中国许多地方政府面临资金紧张的困境。随著土地出让等传统收入来源骤减,中国各地一些城市难以应付所背负的数兆债务,其中大部分是表外借款。
这一现金短缺问题威胁到中国的经济增长。地方政府实施了中国的一大部分投资活动,而作为公务员的雇方和私营企业承包项目的来源,地方政府的资金问题也间接影响到家庭财务。美国当选总统特朗普已誓言将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这令中国停滞不前的经济面临更大的风险。
报道说,中国政府上月公布多项方案以解决地方政府的巨额债务问题,但相关举措只是杯水车薪,各地方政府部门正在想方设法填补预算窟窿,包括削减医保福利和追征未缴税款。
据总部设在香港的非营利组织中国劳工通讯,截至目前,中国今年已发生约1200起劳工被拖欠薪资或其他与薪资相关的抗议活动,而去年此类事件逾1600起;而这一数字在2022年约700起,2021年约900起。
中国政府表示,截至去年底,地方政府“需要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规模为14.3兆元(人民币,下同,约8.78兆令吉);但经济学家认为隐性债务总额在7兆至11兆美元之间。经济学家还估计,其中多达8000亿美元的债务违约风险较高。
美国加州大学圣地牙哥分校教授史宗瀚进行的一项分析显示,中国一些省份的每月偿债额去年一度达到每月收入的125%。
中国政府近期试图透过一项人民币10兆元的计划来解决这个问题,该计划将地方政府的表外债务置换为旨在减轻财政负担的新债券。这些债务置换方案推迟了到期日,但并未偿还欠款。
史宗瀚表示,这将缓解一些地方政府的现金流压力,但总体来说影响将相当有限。
预算紧张已导致一些地方的公共服务中断。在武汉、大连和广州等城市,公共医疗体系削减了医疗福利;河南商丘一家公车公司去年因资金短缺差点停运。
地方政府正在透过要求企业核查可追溯到数年前的未缴税款来寻求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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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翻新法案的存在,正是要提供政府一个法源基础和角色地位,有效介入并确保城市翻新更有序且平衡地进行,而不是让开发商任意妄为。城市翻新法案不应是倾向开发商的法案。
城市翻新法案引起热议,追根究底,主要在弱势原居民的基本权益是否能在翻新计划中获得保障,而不是面对被暴力拆迁、驱逐并排除在计划之外。所以,政府不能回避这个疑虑,因为相比专业且财雄势大的开发商,居住在老旧社区、经济能力和教育水平普遍不高的原居民必然在沟通过程处在劣势。
那么,我们是否有一套更公平的机制去处理每一项城市翻新案?
小型规模的建筑装修和翻新案申请,一般由地方政府的城市规划或建筑部门处理,并以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为法源主要依据。只要建筑图测和相关文件准备齐全,通常很快就会获得地方政府批准通过。
至于中型或大型的建筑改建、兴建乃至土地再开发案件申请,地方政府皆设有“一站式中心”(OSC),定期召开委员会议针对案件进行讨论和审批。有关委员会由地方各局处部门主管和县市议员组成,也包括警察、消防、国家能源、水务局和排污公司等代表列席。然而,有关审议乃是闭门而非公开进行,一般民众很难索取到会议记录,以至在缺乏公开和透明之下,难免会给人黑箱作业观感,抑或容易引发寻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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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城市翻新法案通过之后,城市翻新的申请案件会否将并入OSC进行审议?还是政府将会在每个地方政府设立新的“城市翻新审议委员会”?
如果是前者,相信很难说服一般民众,也无法增添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反而更多是摩擦,因为当中存在许多灰色地带。如果是成立新的委员会,就应该一干到底,确保有关委员会是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进行案件审议,会议全程直播,也要允许民众和记者旁听,会议记录对外公开,任何人皆可查阅。
唯有如此,民众才能知道翻新案将会如何进行,以及谁在审议会议里说了什么话,做了哪些批示,一目了然。
“审议”的存在为什么重要?也许,审议委员会无法确保最好的城市翻新方案,但至少能防止最坏的翻新结果发生。审议委员会的最重要工作和价值所在,就是为“公共利益”作最后把关,在开会逐一审理案件过程中针对有关案件或土地产权范围与周遭环境进行严格品质管控,以及给予细部微调或改善之建议。
审议委员会也不能仅仅闭门造车,除了不同局处公部门单位代表列席参与,也应定期委任政府以外的建筑界、工程界、学术界、产业界和非政府组织等独立代表成为咨询委员,让会议更加平衡,拥有更多元和包容的声音,而不至于让审议过程过度倾向政府或开发商。毕竟,这是关乎一个可能影响民众未来20至30年生活的讨论。
总的来说,传统的再开发审议机制,决策往往乃缺乏民间参与,市民的角色常被忽略,也缺乏公私利益协商之空间,容易造成原居民因面对不确定性未来而产生恐惧和冲突。城市翻新法案的存在,正是要提供政府一个法源基础和角色地位,有效介入并确保城市翻新更有序且平衡地进行,而不是让开发商任意妄为。城市翻新法案不应是倾向开发商的法案。所以,如何确保有关城市翻新审议机制是开放、透明,且向民众问责,从而增添民众信心,或许是当下迫切思索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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