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訊)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長拿督艾曼阿蒂拉鄭重聲明,該部從未承認或批准外籍人士持有小販或小商家的營業執照。
她今日在國會上議院回答上議員拿督沙烈胡丁的提問時說,根據小販條例,外籍人士不被允許以小販執照名義,在地方政府轄下的店鋪擔任員工或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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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也不曾批准任何外籍人士申請或擁有小販、小商家、商業、雜貨店、食肆、修車廠和菜市場的執照。這項規定也符合小販條例和商業、貿易及工業條例。
“這是因為地方政府所設定的租金低於市場價格,旨在為本地居民提供商業機會。”
只可聘為員工或助手
她指出,在貿易、商業及工業執照費法令下,商業執照僅發放給大馬公民,但大馬公民可以聘請持有合法工作準證或商業許可的外籍人士擔任員工或助手。
“地方政府對任何違反執照規定的行為絕不妥協,並會採取嚴厲行動,包括充公物品、罰款、關閉場所及吊銷執照。”
她表示,各州政府積極配合,通過收緊地方政府商業執照新申請及續期條件,防止外籍人士非法經營。
她說,從2022年至今,地方政府展開2031次執法行動,並撤銷2萬6108份違反法令的商販執照。
她表示,地方政府設有多種投訴渠道供公眾使用,以打擊無證外籍小販,包括地方政府熱線、公共投訴電話、電子投訴平臺(e-Aduan),以及可通過地方政府門戶網站或移動應用程式(PBTCare)的投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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