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日訊)反貪會法律與檢控部主任拿督旺沙哈魯丁說,該會是依法律授權,凍結土團黨的銀行賬戶,並非任意為之。
他說,該黨主席丹斯里慕尤丁指反貪會在沒有合理解釋下,凍結該黨銀行賬戶,是不正確的說法。
ADVERTISEMENT
審訊結束前不能解凍
他在文告中指出,反貪會援引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第50(1)條文,凍結土團黨銀行賬戶的原因,是這些賬戶被視為“涉案財產”,在審訊結束前不能解凍。
旺沙哈魯丁說,該條文列明副檢察司有權指示金融機構扣押受調查者的財產,並要求金融機構在未獲得允許下,不得解凍相關財產。
“第52A條文也闡明,在凍結令發出的12個月內,若被告沒有犯罪,凍結令將自動失效。在此案中,慕尤丁在第4(1)(b)條文下被起訴。”
他說,土團黨在2023年5月29日申請司法審查,挑戰反貪會凍結銀行賬戶的決定;吉隆坡高等法院在10月30日批准該黨的司法申請,並將將在2025年9月24日審理。
“反貪會希望公眾能理解,執法當局在本案中採取的行動,均嚴格遵循法律規定。同時,被告也有充分機會,在法律框架內為自己辯護,以證清白。”
慕指被迫籌款辦土團大會
慕尤丁在代表大會上,指由於銀行賬戶仍被凍結,導致該黨須向黨員籌措40萬令吉來舉辦大會。
“戶頭還被凍結,我們沒錢開會,只好向黨員籌款,好容易才籌足40萬令吉,費用很龐大。”
慕尤丁說他已指示律師,研究起訴反貪會和銀行,反擊該黨遭受的“殘暴對待”。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