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3日綜合電)涉及超過120億美元(約536.4億令吉)詐騙案的越南女首富張美蘭週二被法院駁回其上訴,維持死刑判決。
張美蘭4月被越南法院裁定違反金融機構貸款規定罪、貪汙罪及行賄罪成,分別判處入獄20年及死刑,三罪並罰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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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當地傳媒6月報道,她願意拿出遭扣押的資產償還,爭取上訴不判死。
法院亦在10月17日裁定她詐騙財產、洗黑錢和非法跨境運輸貨幣3項罪名全部罪成,分別判處8和12年刑期,以及無期徒刑。
68歲的張美蘭出生於胡志明市,她一手創辦的萬盛發集團是越南其中一個最大的房地產集團,其家族被視為當地最富裕的家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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