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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57pm 03/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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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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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起争执闹报警 学生至今仍怕被警抓

 老师与小学生课堂上争执  老师报警捉人  家长: 小孩到现在仍很害怕
台中一名小学老师与学生发生争执。(示意图)

(台中3日综合电)台中一名小学老师与学生今年3月上课发生争执,隔天教师报警,警方到校带老师与小六生回派出所作笔录,后依规移送少年法庭。

对此,校方周二发布声明指出,为此事件造成社会纷扰表达抱歉,将加强对教职员的法治观念,确保在面对涉及警政单位的事件时能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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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家长不满有关老师及校方的作法,称孩子现在一直担心随时会被警察带走,需要作心理咨商。

联合新闻网报道,国民党台中市议员李中周一在台中市议会市政总质询指出,台中市一所小学有学生和体育老师发生争执,学生拿乐乐球棒打了老师,隔天向老师道歉,但老师因不满道歉态度报警,2名员警到校将孩子带回派出所,制作笔录、函送少年法庭。

校方表示,3月26日学生在体育课中以乐乐球棒攻击任课教师,导致教师左大腿红肿挫伤,老师前往验伤,家长当晚表示将请学生向老师道歉。

校方指出,3月27日学生在学务处未道歉,教师为维护自身权益报警。学生于警方到场后进行道歉,学生道歉后,老师明确向警方表示不对学生提告。

警方认定已经通报,依程序必须连同老师与学生一起带往警局制作笔录。学务主任立即通知家长,家长表示会到警局会合,并告知校长。

到了6月21日少年保护庭介入处理,校方表示,开庭时,校长全程陪同学生、老师出庭,学生当庭道歉,教师亦拍拍学生,达成和解,法院裁定结案。7月25日家长提请校事调查,校方受理后进行相关校事调查,经调查结果教师“不成立不当管教”情事。

但是家长对校方的调查结果不满,据联合新闻网报道,学生家长指出,当天教师抓住小六童,手脚挥舞,教师去验伤指腿部有红肿,家长也秀出孩子受伤照片,孩子手臂、肩膀出现伤痕,还因内裤露出被同学讪笑,至今不敢穿短裤;现在更担心随时会被警察带走,心理难以平复,至今还在作心理咨商。

家长指出,对学校调查报告的结果十分不满,指教师没有不当管教,且“教师报警只是行使个人权益”,他质疑小孩不是现行犯,也没有自伤或伤人的立即状况,但调查小组中有法律专业背景者,竟然会拿出这样的报告,让他非常不解且生气。

家长说,他的孩子有错,在法庭上也主动向老师道歉,教育不是要教学生勇于认错吗?但教育局、校方却利用制度包庇自己的过失,让他非常愤怒,也心疼孩子。

事件引起各界热议,不过律师桂祥晟支持教师的报警行为,更指父母惩戒权已在11月底从《民法》中删除,因此未来父母若认为小孩有惩戒的必要,也应该报警处理,交由警方侦办才对。

桂祥晟週一在脸书表示,教师不能体罚学生早已是普遍共识,因此当教师与学生爆发肢体冲突时,教师依照今年2月5日订定的《教师辅导与管教学生办法注意事项第27条》直接报警处理,实在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此外,桂祥晟指出,行政院上周通过《民法》1085条修法草案,代表《民法》已删除父母惩戒小孩的权利,未来父母不能再对小孩有打、骂或警告、恐吓等言行,“未来如果父母认为小孩有惩戒之必要,也都应该报警处理,交由警方侦办”。

不过桂祥晟也说,既然父母丧失惩戒权,那未成年子女犯错不应要求父母负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主张《民法》第185条父母连带责任也应该一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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