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3日綜合電)涉及超過120億美元(約536.4億令吉)越南史上最大金融詐欺案的越南女首富張美蘭週二被法院駁回其上訴,維持死刑判決,但若她能在死刑執行前歸還75%的盜用公款,即90億美元(約402億令吉)或可改判終身監禁。
張美蘭4月被越南法院裁定違反金融機構貸款規定罪、貪汙罪及行賄罪成,分別判處入獄20年及死刑,三罪並罰為死刑。
ADVERTISEMENT
法新社報道稱,這是一個罕見且令人震驚的判決。張美蘭是越南極少數因白領犯罪被判處死刑的女性之一。
而當地傳媒6月報道,她願意拿出遭扣押的資產償還,爭取上訴不判死。
胡志明市人民高級法院法官週二在審訊中表示,此案的總損失金額“巨大,後果極為嚴重”,並指出“沒有任何減輕刑罰的依據”。
檢方在庭上指出,“張美蘭造成的後果在司法史上前所未見,貪汙金額也是空前龐大且無法追回”,“被告的行為對社會、金融市場及經濟各方面皆帶來嚴重影響。”
儘管張美蘭的律師提到她已認罪、表現出悔意且已歸還部分資金,希望以此作為減刑事由,但檢方認為這不足以改變判決。
不過法院同日亦指出,如果她可以歸還四分之三的盜用公款,即90億美元(約402億令吉)或可改判終身監禁。如今她必須與時間賽跑,在死刑執行前籌足75%挪用款項,量刑才可能減為無期徒刑。
彭博資訊指出,或者她可以選擇向總統梁強提出赦免請求。
根據越南法律,張美蘭仍有權提出再審或重審程序申請。
68歲的張美蘭出生於胡志明市一個華裔越南家庭,最初是市場攤位小販,與母親一起銷售化妝品。1986年越南推行經濟改革後,她開始購買土地和房產。到1990年代,她擁有大量酒店和餐館資產,其一手創辦的萬盛發集團是越南其中一個最大的房地產集團,其家族被視為當地最富裕的家族之一。
張美蘭是越南被稱為“烈火熔爐”的反貪腐運動下落馬的知名企業高層與商界領袖之一。
其餘85名被告悉數被判罪成。4人被判終身監禁,其餘被判3年至20年有期徒刑。張美蘭的丈夫和侄女分別被判處9年和17年有期徒刑。
越南政府將死刑視為國家機密,不公佈死刑犯人數,但人權組織稱死刑犯人數超過 1000人,越南是世界上最大的行刑國之一。
通常情況下,死刑的執行會拖延很長時間,但囚犯很少能獲知自己的“死期”。
另一方面,除本案死刑判決以外,張美蘭還在10月另一場審判中,因詐取財產、洗錢及非法跨境轉移資金3項罪名成立,分別判處8和12年刑期,以及無期徒刑。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