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一名男子疑似路怒症发作,在交通灯前砸坏他人车辆,今天被控上法庭,他当庭认罪,被判罚款1000令吉。
旺沙马朱警区主任莫哈末拉欣助理总监发布文告指出,这起案件发生在上个月26日凌晨1时41分,一名45岁的本地男子向警方报案,称他的威拉轿车被人蓄意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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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事发时,事主正在驾驶,一辆第二国产Axia轿车试图切入其车道,事主见状鸣响车笛提醒对方注意。
“当两辆车在吉隆坡鹰阁医院附近的交通灯路口停下时,Axia司机突然下车,径直走向他的车,并挥拳砸向他的右侧车窗,然后又猛踹左侧车门,导致车窗破裂、车门凹陷。”
莫哈末拉欣说,警方经过一番追查后于前天逮捕了两名年龄分别35岁至39岁的巫裔嫌犯助查。
他指出,警方于昨天将调查报告提交吉隆坡检控组主任,建议提控两名嫌犯,最终检控组主任指示提控现年39岁的嫌犯,而另一人则转为控方证人。
今天,被告在吉隆坡推事庭被控以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他当庭认罪,被判处1000令吉罚款,并已缴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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