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日讯)为了减轻受灾后无法营生的微型、小型及中型企业业者的财务负担,企业与合作社发展部将通过其旗下机构,提供为期3至6个月的贷款还款延缓期(暂缓期)。
该部今日发文告指出,一些业者和合作社因洪灾导致营业场所、设备及商业库存受损,蒙受了重大损失。为受洪灾影响的业者提供暂缓期措施,符合昌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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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灾黎负担专注灾后恢复
该部说,在这期间,受影响者可专注于灾后恢复工作,而无需因贷款偿还问题承受财务压力。受影响的业者可联络部门旗下机构的分支办公室,了解更多有关洪灾援助计划的信息。
该部指出,目前,已通过国家创业集团商业基金(TEKUN)在部分临时救灾中心展开初步援助行动。TEKUN也在登嘉楼三处临时救灾中心,为1500名洪灾受害者提供食品援助。
它说,在吉打州,马来西亚合作社委员会通过槟城马来合作社有限公司也向因缺乏干净水源而受困的乡村居民提供援助。从合作社拥有的深井抽取的清洁水被送往吉打州一灾区周边居民,以缓解因供水中断超过三天而带来的生活困难。
此外,KUSKOP计划在洪灾恢复后,大规模实施企业社会责任计划,包括多项援助措施及由MADANI关怀小队开展的洪灾后清理工作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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