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日訊)為了減輕受災後無法營生的微型、小型及中型企業業者的財務負擔,企業與合作社發展部將通過其旗下機構,提供為期3至6個月的貸款還款延緩期(暫緩期)。
該部今日發文告指出,一些業者和合作社因洪災導致營業場所、設備及商業庫存受損,蒙受了重大損失。為受洪災影響的業者提供暫緩期措施,符合昌明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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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輕災黎負擔專注災後恢復
該部說,在這期間,受影響者可專注於災後恢復工作,而無需因貸款償還問題承受財務壓力。受影響的業者可聯絡部門旗下機構的分支辦公室,瞭解更多有關洪災援助計劃的信息。
該部指出,目前,已通過國家創業集團商業基金(TEKUN)在部分臨時救災中心展開初步援助行動。TEKUN也在登嘉樓三處臨時救災中心,為1500名洪災受害者提供食品援助。
它說,在吉打州,馬來西亞合作社委員會通過檳城馬來合作社有限公司也向因缺乏乾淨水源而受困的鄉村居民提供援助。從合作社擁有的深井抽取的清潔水被送往吉打州一災區周邊居民,以緩解因供水中斷超過三天而帶來的生活困難。
此外,KUSKOP計劃在洪災恢復後,大規模實施企業社會責任計劃,包括多項援助措施及由MADANI關懷小隊開展的洪災後清理工作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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