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4日綜合電)憲法專家普遍認為,韓國總統尹錫悅突然發佈並又解除戒嚴之舉存在違憲之嫌,或成為尹錫悅被彈劾的理由。
韓國高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永洙在接受韓聯社電話採訪時表示,緊急戒嚴在國家即將進入緊急狀況時實施,而非為了應對國家緊急狀況而實施。但在無類似情況下發布戒嚴,則可被視為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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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慶星大學法律系教授孫炯燮主張,尹錫悅以預算案未獲國會通過、監查院院長和檢察官被提起彈劾為由宣佈實施緊急戒嚴,此舉本身就是破壞憲法秩序的行為,可成為被彈劾的理由。
曾任憲法法院憲法研究官的律師盧熙範表示,尹錫悅實施戒嚴違反憲法第77條和戒嚴法。尹錫悅以打破政局為由,超出憲法所賦予的權限行使國家權力,這是嚴重的違憲違法行為,足以構成彈劾理由。
韓國憲法規定,只有在發生戰爭、動亂以及與此相當的國家緊急事態並有必要投入軍力維護社會秩序時,才能實施緊急戒嚴。但尹錫悅宣佈戒嚴的行為不符合這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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