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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41pm 04/12/2024

撤回

SOAC&ECWA

通讯法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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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AC&ECWA

通讯法修案

指未能保护儿童 SOAC&ECWA促撤通讯法修案

(八打灵再也4日讯)儿童性侵犯及儿童证人证据(SOAC & ECWA)倡议组织反对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588法令)修正案的通过,并要求政府该修正草案,以便让利益相关者能够与政府当局展开详尽的商讨。

该组织发文告要求政府推迟修正案的辩论,并指修正案必须优先考虑儿童的安全、维护隐私权,且需要为网络内容监管提供明确且可执行的指导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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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指出,该组织以5大关键要点解释现有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修正案,未能实现有效保护我国儿童的目标。

●修正案未为儿童设定免除刑事责任的条款

修正草案忽视了儿童在心理发展过程中的认知能力,以及刑事定罪可能对儿童造成的潜在伤害;例如第233条针对涉及儿童受害者的犯罪,提高了处罚,其意图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儿童,但可能会产生双重影响,即成千上万的儿童也可能因此被定罪。

●未明确阐明须直接打击儿童性虐待内容的责任

修正案未关注和解决日益严重的儿童性虐待内容(CSAM)问题,也没明确要求内容供应方主动筛选、屏蔽或举报儿童性虐待事故。

●第233修正条文 – 罪名过于广泛且与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重叠

对“淫秽”、“不雅”、“虚假”以及“威胁性”内容的定义仍过于笼统,缺乏具体法律定义,则将加剧不确定性,让儿童处于未受保护状态。

●修订内容整体上过于惩罚性,没有提供恢复性司法或刑事起诉的替代方案,如第243条文所示。

●第252条和第252B条修订文,赋予控方、警方无需搜查令和司法监督即可拦截私人通信和获取通信数据的权限,将侵蚀儿童在儿童权利公约下的隐私权,破坏了正当程序原则,并可能导致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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