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6日讯)总检察署驳回自闭儿扎恩的父母寻求检讨其疏忽照顾控状所提呈的陈情书。
副检察司拉惹再祖法丽达今日告诉地庭法官莎莉扎,他们已经此决定告知再因和伊丝玛妮雅的新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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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早前)择定在今日过堂告知陈情结果,我方已参阅之前律师的陈情书,最终决定驳回。”
现年29岁的再因和伊丝玛妮雅于6月13日在地庭面对一项疏忽照顾扎因(6岁),可能导致他受伤的控状,但这对夫妻不认罪。
他们被指于2023年12月5日中午12时至12月6日晚上9时55分之间,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疏忽照看孩子使其暴露危险中),可在相同法令第31(1)条文下被治罪,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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