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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43am 06/12/2024

疏忽照顾

陈情书

扎恩

自闭儿扎恩遇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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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恩

自闭儿扎恩遇害案

自闭儿扎恩遇害案 总检察署驳回父母陈情书

自闭儿扎恩遇害案:总检署驳回父母检讨罪控陈情书
再因(右)和伊丝玛妮雅在获知他们的陈情申请被拒后离开法庭。(马新社图)

(八打灵再也6日讯)总检察署驳回自闭儿的父母寻求检讨其控状所提呈的

副检察司拉惹再祖法丽达今日告诉地庭法官莎莉扎,他们已经此决定告知再因和伊丝玛妮雅的新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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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早前)择定在今日过堂告知陈情结果,我方已参阅之前律师的陈情书,最终决定驳回。”

现年29岁的再因和伊丝玛妮雅于6月13日在地庭面对一项疏忽照顾扎因(6岁),可能导致他受伤的控状,但这对夫妻不认罪。

他们被指于2023年12月5日中午12时至12月6日晚上9时55分之间,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疏忽照看孩子使其暴露危险中),可在相同法令第31(1)条文下被治罪,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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