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8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认为,加入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将为我国提供法律途径,为所有人权侵犯的受害者伸张正义,因此促请政府重新考虑其立场,立即加入罗马规约。
“若马来西亚是罗马规约的缔约国,我们就能将(以色列)在加沙冲突中犯下的暴行,提交给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办公室展开调查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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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委员会今日发文告说,该委员会认为国际刑事法院的行动,对解决系统性侵犯行为至关重要,包括剥夺生活必需品如水和食物、压迫行为和种族清洗,这些严重冒犯人类尊严。
“大马人权委员会敦促大马政府重新考虑其立场,并立即加入罗马规约,这与马来西亚在巴勒斯坦人民的困境,以及以色列暴行上采取的立场和角色一致。”
该委员会说,加入罗马规约将是我国迈出重要一步,展示我国对解决国际犯罪、维护正义和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框架的诚意和承诺,并呼吁所有国内外利益相关者支持,追究严重侵犯人权行为者责任的行动。
该委员会指出,为受害者伸张正义超越国界,是全球社会的共同责任,并表示无论地理或政治因素,该委员会始终致力于捍卫人权,倡导正义,无畏惧且公开地对违反人权的行为发声。
大马人权委员会也赞赏国际刑事法院近期向以色列总理涅坦雅胡、前国防部长加兰特及一名哈马斯高官发出逮捕令,认为此举标志着追究在加沙地区严重违反国际人权法行为的责任,迈出关键一步,这些行为包括种族灭绝、种族清洗和反人类罪。
“国际刑事法院的决定,强调全球社会在面对违反基本自由和人权的恶劣行为时,维护正义和法治的共同承诺。”
该委员会自2005年起,持续倡导我国加入罗马规约。
我国于2019年3月4日签署罗马规约,并于同年4月5日宣布退出罗马规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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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1日讯)全国人权协会组织(HAKAM)主席拿督斯里拉马仄万表示,独立警察投诉委员会(IPCC)还需要证明自己的作用。
IPCC行动需公开说明
他说,当发生一系列在警察扣留所死亡,以及警察不当开枪射击案时,IPCC需要应该公开说明已采取了哪些行动。
“我们需要知道他们到底在做什么。”
拉马仄万今日在律师公会举办的探讨IPCC角色公共论坛上指出,当初政府推动成立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时,曾面临警方以及社会某些群体的强烈阻力,甚至有人将此议题带上种族层面。
“尽管IPCMC的原始构想是在2005年草拟,但至今仍有许多建议未被落实。”
他提及,IPCMC原本设计拥有广泛的权力,包括对超过100项与警察相关的犯罪条文进行调查。然而,到了2020年所提出的法案版本,这些权力几乎被全面削弱,许多关键条文遭到删除。
“更令人遗憾的是,连原本赋予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的某些重要权限,如搜查权,也未能纳入IPCC法案中,这使得IPCC在实际执行调查时更为受限。”
指IPCC问责机制不足
不过,他也指出,2020年法案中唯一值得肯定的部分,是它在2022年正式成为法律后,赋予IPCC立即调查拘留期间死亡案件及涉及警员的性犯罪的权力。
但即便如此,整体而言,问责机制依然不足,IPCC也尚未获得对涉案警员提控的权限。
拉马仄万强调:“我们需要一个有实权的机构,能够真正承担起问责任务,而不是一个受限于制度的监督机构。”
人权委员会委员拉古纳指出,人权委员会当年支持的是原版的IPCMC法案,但如今的IPCC版本大幅缩水。
“我们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是预算不足、执法不力,以及缺乏足够权力和资源去展开有效调查,更无法对涉事警员进行惩处。
“同时,这些扣留中心也配备常驻医生,然而,目前政府并无足够拨款以扩展这些设施。”
人权委会被拒视察扣留中心
他提到,人权委员会在视察扣留中心时遭遇限制。尽管依法拥有探访权,他们却在调查两起在押人士死亡事件时,被以“安全”为由拒之门外。
“在危机时刻,我们的权力变得毫无作用,我们甚至无法进入监狱会见相关人士。”
马来西亚宪法与人权中心(MCCHR)人权策略师菲尔道斯指出,关于警方虐待与权力滥用的问题,公民社会已经呼吁了超过20年,却很多改革依然原地踏步。
菲尔道斯:公众质疑未减
她回顾,自2004年皇家调查委员会(RCI)提出设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的建议以来,至今已过去21年,但相关问题仍层出不穷,公众对警方行为的质疑并未减少。
“为什么2025年了,我们还在谈这些问题?这说明制度仍未真正落实。”
法丽达:受害者故事须被倾听
马来西亚人民之声法律顾问法丽达强调,讨论法律与制度固然重要,但更不能忽视的是那些日常会遭受警察滥权侵害的民众声音。
“我们经常专注于法律框架与执行机制,但真正重要的是倾听那些受害者的故事。”
法丽达指出,人民之声长期关注警方滥权问题,特别是在1957年内部安全法令废除后,警方仍以滥用权力、长时间拘留和酷刑对待公众的方式延续威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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