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首相署副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古拉承诺,政府将于明年完成总检察长和检控官分权的研究事宜。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行动党士布爹区国会议员郭素沁的附加提问时说,推动改革看似容易,但在执行过程中往往面对许多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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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团结政府在国会掌握三分之二的多数议席,若要修正联邦宪法第145条文以落实检控分权,相信是绝对没有问题,但前提是必须进行实证研究。
“我们需要和利益相关者和非政府组织讨论,有些非政府组织会来寻求解释和咨询。此外,我们也设立特别委员会进行研究,这一切都需要时间。
“政府的立场是,这项工作至少应在明年内解决。”
他表示,政府的目标是鉴定最适合我国实施的总检察长与检控官分权模式,因为不同国家的模式各有其特点。
他举例,在澳洲和加拿大,总检察长一般不能对检控官下达任何指示。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可以下达一般指示,但前提是这些指示必须公开;在澳洲,另一个有趣的做法是,涉及政府的民事案件由一个名为澳亚政府律师的独立部门负责处理。”
他指出,实证研究还需要评估分权模式的技术层面,例如对政府的财政影响及对人力资源的需求等。
郭素沁是询问为何政府需要耗费2年时间前往各个国家,以研究总检察长与检控官分权模式,而不能直接修法以落实体制改革。
她希望政府能够在明年向国会下议院提呈修正案一读,以实行检控分权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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