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按:如果要用一个字来形容设计师,你觉得会是什么?时尚?自由?还是活泼?这期【非常人物】的主角,是位自认为好奇心重的设计师。好奇心如何与设计挂钩?他又因好奇心有过怎样的独特体验?
现在,一起来认识设计师包益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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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本刊特约 张佩莉
摄影:本报 黄安健
TEDx Petaling Street “跃”年会宣传照上的包益民西装笔挺,双手插裤袋,气场全开,尽显“国际知名设计师”、“亚洲华人创意教父”的精气神,不过,年会当天站在舞台上却是另一个判若两人的形象──两鬓斑白小平头,黑T恤黑长裤黑色帆布鞋,一派随兴。后来在场外专访时,他还随身拎着一个塞满杂物的环保袋,像邻家的大叔从隔壁家走过来。
在台上,他分享了自己过去30年的成功秘诀“BABABA:Believe in Action(相信行动)”,虽然已经是一个多月前的事,但部分内容至今言犹在耳:“减肥不成功,因为没有很想要减”,又以电影《Inception》盗梦者把想法植入人的潜意识作为比喻,阐述“当你目标明确,确信这是自己真正想要追求的东西时,才能全心全意投入其中”,这个比喻精准无比,力道十足。

包益民一直都是一个目标导向的人,他曾经说过“前方有个旗子,就会不择手段达到目的”,又说“我就是想从一个一般的人,变成最好的人”,读过世界最好的设计学院──美国罗德岛设计学院(RISD)和加州艺术中心设计学院(ArtCenter),曾任职世界顶尖的广告公司,30年来跨界广告、媒体、艺术、品牌管理、时尚设计、房产规划、AI等产业,他向宇宙下的订单,都一一显化。

只在见客时才穿得像个人
这天特别留意包益民的衣着,是因为知道他除了是设计创意人,还有另一个身分──时尚爱好者。
谈到当天的全身行头,他耸耸肩说从头到脚都是平价服饰,因为自己大部分时间都喜欢穿着舒适,“因为今天要演讲,穿得还比较像个人,平时上班更随便,因为很少需要见客户。”顿了一顿,补充一句:“但我有好的衣服,真的要见客时才穿。”
因为穿了一身黑,左手手腕上那枚酒桶形表壳亮黄带的腕表也显得格外抢眼,一问之下,原来是时下明星、运动员和富豪争相收藏的瑞士品牌Richard Mille的自动腕表,以轻巧纤薄见称,“很轻,我蛮喜欢的。”他抬了一下手腕,淡淡说道。
他人生中的第一件奢侈品是意大利Armani的冬装外套,但却只穿了一天,忆及这桩往事,他莞尔笑了。

天生就对美好的事物特别喜欢
包益民的父亲是外交官,父母亲长驻国外,13岁时,他才跟着父亲到巴拿马生活。话说那一年他在巴拿马念完中学,准备到美国深造,临行时父亲塞了500美元给他,要他去买一件好的冬装外套。“一般人可能会花100块去买,因为30年前100块美元已经很多了,但我却笨笨的用500块买了一件Armani,结果穿了一天就拿去退,因为觉得太奢华,不实用,又觉得自己太年轻应该不适合穿Armani,所以就拿去退了,买了一件60块钱的冬装外套!”
至于为什么是Armani,“不是因为它是名牌,而是觉得它特别好。”他后来常常回想这件事,觉得自己似乎天生就对美好的事物特别喜欢,“看到好东西会很好奇,想要去摸,想要去看。”
毕业开始工作后,包益民才真正拥有人生中第一件名牌精品──川久保玲的冬装外套。“好像是3000块美金,几乎花掉所有的薪水,”但这件外套他一穿就是10年,那10年里,他就只有一件冬装外套,“每次穿,都觉得它是最好的,衣服上的每一个细节都是那么的好看!”
也许就是从那时候起,他渐渐明白到,设计人就应该对美乃至所有美好的事物有一份原始渴求和执著,借由切身体验,培养美感意识。
他说“设计是不需要读的”,“因为设计需要的是创作者本身对于生活的观察、对于生活每个环节的思考与沉淀。”他鼓励设计师多去体验不同的事物,因为“做设计,最怕的就是不知道什么是最好的”!


与其说包益民喜欢时尚,倒不如说他喜欢品味美好的事物。“我喜欢的东西还蛮广的,车子、房子不能说换就换,但一些小东西,像家具、肥皂、牙刷等就比较容易,我第一个会先看跟别人不一样的东西。”
他说,要做到“跟别人不一样”并不容易,所以别具巧思的产品总是可以一秒抓住他的眼球。第一步是搜寻,第二步则是体验,做一个产品体验者,“这是一个never ending的搜寻过程,重点不在于你是不是找到最好的,而在于你一直想要搜寻更好的答案,到最后,它变成一个习惯,你会持续追寻更好的,你的工作,你的工作伙伴,你一切的一切,会不断进步,不断超越。”
在生活中,包益民很重视家的感觉,喜欢有设计感的房子。他是法国设计鬼才Philippe Starck的超级粉丝,位于台北的家,设计灵感就来自于Philippe Starck所设计过的酒店。至于车子,他喜欢Audi彻头彻尾的德国风格,认为“开什么样的车子”很重要,“要不我就不开车。”
还有戴手表,他很坦然地说道:“我其实长期以来是不戴手表的,因为我喜欢的手表,我买不起我就不戴了。那也是一种习惯,就是说,我心中最想要的东西,如果不能拥有,我宁愿不要其他的!”

从不讳言想要赚大钱
包益民曾经坦荡荡地宣称“绝不做穷设计师”,询及话中的深意时,他笑笑道:“就像我喜欢找跟别人不一样的牙刷、肥皂,我也喜欢谈一些别人不谈的事情,很明显的,设计师都不喜欢谈钱,所以我就故意去谈钱。”
他从不讳言想要赚大钱,只是,努力攒钱不是为了打造金山银山,而是为了可以体验高品质的生活,品味生活,感受生活。
他提高声调,理直气壮地:“我的钱都是辛苦赚来的,我只是敢花,可是不代表不辛苦,所以花钱时,我会珍惜它换来的体验,因为我知道这些体验可以帮助我未来赚更多钱。当然不全是为了赚钱,钱只是让我有机会去体验更好的东西!”
他将话锋一转,侃侃而谈:“其实,体验不一定要花大钱,品味也不是靠金钱累积的,它需要花一点钱没错,可是不是绝对,你还是可以用一个比较省钱的方式去体验。譬如看歌剧,可以选下午没有人要看的场次;譬如一家很好的餐厅,吃一顿饭很贵,但喝一杯咖啡还是可以负担的;又譬如说我想去日本吃“寿司之神”小野二郎的店,但很贵,我不想要付那个钱,所以我找了10个富豪一起陪我去吃,他们付钱,我带路。”
事实上,年轻时的他对金钱无感,直到疫情后才开始学习理财。他感慨地说道:“我以前从来不理财,也非常不喜欢存钱,对钱没有感觉。没钱了?好啊,我们再去攒钱,我认为钱是可以再攒回来的。我必须承认这是很大的缺点,疫情暴发时,我碰到很多困难,觉得储蓄其实还蛮重要的,才开始对金钱比较敏感。”
不好玩就不做了
包益民敢说别人不敢说的话,也敢做别人不敢做的事,2004年以自传形式出版《天下没有怀才不遇这回事》,他背部全裸、斜倚着靠垫摆出安格尔名画《土耳其宫女》中裸女的优雅姿势登上封面,令人侧目。封面出位,书名一针见血,书中写的则是他成长过程中的感触和体悟,发人深省,在台湾卖了3万本,登上诚品书店2005年销售量的“Top 100”。
说到底,包益民就是一个玩心很重的人,活到这把年纪了,依然不失玩心。“我喜欢快乐,喜欢玩,我把工作跟体验放在一起是因为好玩,不好玩我就不做了!”
玩心最重要的元素是好奇心,“我一直都是一个充满好奇心的人,有好奇心,生命才会好玩,没有好奇心,就会变得很无聊。”
在吉隆坡逗留的那几天,他不但去了TRX商场,还趁上台演讲前的空档,在会场楼下的便利商店逛了一圈。
不过是一家很小的便利店,一览而尽,有什么好看的?他笑道:“就是好奇啊,马来西亚人吃什么样的泡面?这款口香糖为什么会在这里卖?为什么你们吃这样的冰淇淋?哪一款头痛药卖得最好?这里卖什么样的玩具?小孩玩这个玩具时在想什么?他得到了什么? ”
逛菜市场,他也一样可以逛很久,逛得津津有味,“我会看每一个摊位,心里想为什么要把菜这样子放,然后消费者得到了什么。”大多数时候,他会站在消费者的视角,观察和思考整个产业,以及整体社会发展的趋势,“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有些人不以为然——一把年纪了,什么东西没看过?!他哈哈笑道:“ 我就是好奇,没办法,我觉得失去好奇心的那一天 ,就是老的开始。”说完,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妥,又急急解释:“但没有关系,老没有什么不好;但我觉得我很幸运,不晓得为什么 ,我还蛮好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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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屋漆成绿色的铁门让我想起弟弟周岁宴上的班兰蛋糕。
那是一个浑身绿透、匍匐在白色圆盘上的圆柱体,被伯娘捧在手上时,会微微晃动。3岁的孩子从未见过那样的绿,鲜嫩、晶莹,和老是被我扫到餐盘边的花椰菜和菜心如此不同,更不敢相信这比起食物长得更像玩具的家伙居然是个蛋糕。人来人往的周岁宴,母亲怕我们走失,嘱咐孩子们不可走出屋子。靠在门边远远盯着长桌上的班兰蛋糕,它绿绿的,吃起来会像蔬菜吗?可大人说它是蛋糕,蛋糕该是又软又甜的啊。在晃动的人影中,班兰蛋糕先是被切开,后被分食,最后圆盘上只剩几颗蛋糕碎,而我始终不得而知它的滋味。
老屋坐落在村头,和村里其他人家一样,住着老人、供着老神。大人或是沦为异乡的游子,或是早出晚归,留下稚童在门前嬉闹。老屋外围着大铁栅,屋身的大门也加固了一层铁门,白天时铁门总是敞开着的,奶奶会锁好大铁栅以防几个小孩冲出马路,然后放我们在庭院玩耍。姐姐到了该上学的年龄后,弟弟却仍然在襁褓中冬眠,白天失去了玩伴,便只能在老屋里四处探索。
人之五觉,视觉、嗅觉、触觉、听觉、味觉。我对味觉尤其敏感好奇,接触到新事物时,总要放进嘴里尝一尝,才能算真正认识这个东西。从地上的小石子、玩具箱里的布偶、长得像果汁的洗衣液,抑或是壁橱里一个随机的碗,我把头凑近,轻轻一舔,由此分辨此物是真的不好吃(也不能吃),还是大人悄悄把好吃的藏起来。铁门原是黄色的,被岁月冲刷得锈迹横生后,二叔是再也忍不住,买了桶漆翻新。某天睡醒后下楼去玩,只见那铁门变成绿色,我凝望着那绿,那是只有班兰蛋糕才有的绿,难道老铁门也裹了一层班兰蛋糕吗?百般疑惑终究抵不过一霎那的好奇,我左顾右盼,趁着四下无人,悄悄走近铁门,伸出舌头,在舌尖触及铁门的那一刻,身后忽然传来一声怒吼。“你在干嘛?你想吃铁门?教了你多少次东西不能随便乱吃!”母亲一脸疲态,似是用尽最后的力气骂出那句话。从那以后,母亲总是毫不避讳地与人说我是“邋遢虫”,爱把垃圾放进嘴里嚼,甚至把铁门当作巧克力来咬。
然而“爱吃垃圾”的习惯还是没能戒掉,母亲加紧了对我的监视,但她也有力有不逮的时候。我会把新奇的物件收集起来,或悄悄在它们的身上做记号,待母亲上班后,便一件一件拿出来看摸嗅尝。偶尔落网,还是免不了被大人一顿打骂,传到母亲的耳中,便又是一番牢骚。印象中母亲总是披着一身疲惫、双眼无神、那是不管睡多少觉都无法补偿的倦意。母亲的抱怨充斥着矛盾,她一边斥责我没能像别的小孩一样乖,一边自责自己没能辞工全职看孩子,或埋怨家中老人的放任式照顾,导致我爱吃垃圾。
彼时想着,母亲为何总是没有心思听我说一天的新探索,直到自己也变成了对探索毫无兴趣的大人。姐姐上学的那一天,奶奶把姐姐送上校车,便回屋里拉上铁门。我紧紧抓着那铁条,目送校车扬长而去,叫闹着我也要去上学,看看老屋外的世界。只是还没到我上学的年纪,某天母亲便匆匆忙忙从橱柜里翻出衣服细软、囫囵堆上车,临走时班兰色的铁门也没关紧,我就已往门的另一端远去。
如那班兰蛋糕一般,我终究来不及细品铁门的味道。搬入城市,这里的房屋没有新村那么精彩,放眼望去成排的白灰,说是现代感,但若是少了门牌号,便再也认不出自己的房子。城市里的住户不会随意改造房子的外形,如把大门漆成班兰绿,以免破坏花园的“美观”。他们也不会在大门之上挂上籍贯堂号,零散几户会在前庭设神台,逢年过节最多挂几盏灯笼,聆听远方传来的烟花声,但没有谁会真的在门前摆祭台放爆竹。父亲做起了小生意,母亲得偿所愿当起全职主妇,此时的我已尝过人间不少味道,再也不会因为好奇而贸贸然捡起什么往嘴里放,只是偶尔偷渡几包垃圾零食回房。
杂饭档前悬挂着五个大字——“天天有惊喜”。刚来时,人说这家杂饭档的卖点就是一个星期内菜色不重复、选择多样化,故此得名天天有惊喜。时间不回头地往前走,我也随波逐流往城市的正中心迁移。鸟瞰这座城市,大概就是一片平原,或散落着几处山峦。但在大厦下仰望高空,城市仿佛一座金字塔,越靠近中心,便越繁荣昌盛,在此地工作的人,无论职位高低,都好似高人一等。我没有多作打算、没有薪比三家、甚至连租房也是友人要我一起合租,租金付了准时入住。就如杂饭档菜色多样那般,这密集的社畜区是否真的遍地黄金,都是听人说的,从未认真思考,也懒得去思考。
失去了吃垃圾和舔铁门的好奇心。会来这家杂饭档,跟菜色无关,跟它的廉价比较有关。下班后倦意缠身,有时甚至连挑菜也懒惰,盛饭后看见的第一道菜直接取了就是。疲惫封闭味蕾,以致客似云来的餐厅内,尝着五星评价的菜品,依旧淡然无味,抑或是囫囵吞食,只想吃完后倒头就睡。店铺前搁着沾满污渍的垃圾桶,一只蓬头垢面的玩偶瘫倒在黑色垃圾袋群中。这只玩偶或曾被珍而重之,或曾伴谁夜夜同眠,或曾亲昵地贴附在主人的脸颊,如今却与其他垃圾同宿,成为垃圾的一部分。
它不再是谁的小甜心,此刻的她就只是一个垃圾,等待被载往堆填区。嚼着嘴里的菜,回想从前尝过的“异物”,有色彩绚烂的玻璃弹珠、红彤彤的草莓模型;又或是油漆刚干的楼梯扶手,那些不可食、被母亲称作“垃圾”的居然显得如此美味,而嘴里那团被嚼得没劲的肉碎,却仿佛更符合母亲对“垃圾”的定义——没营养、无味或异味。社畜区里的菜饭只是填饱肚子的商品,不会真的蕴藏烹饪巧思,卖点从不在营养和食材,而在价格低、地点近、出菜快。继承了母亲疲倦的面容,懒散地走到店外,长空向晚,云由浅至深层层飘荡,走在前面的同事头也不抬,一股劲地按手机。
工作的地点有家邻近的蛋糕店,那也是我第一次买班兰蛋糕来吃的地方。那天往蹲在蛋糕店角落的冰箱望去,目光径直落在了绿色方块物上。浅绿、鲜亮、披了椰丝羽衣,比印象中的班兰绿要浅一些,下方的牌子却写着“班兰蛋糕”。疲惫击退好奇,本来对新奇事物(尤其需要花钱)并无兴趣,这块班兰蛋糕却让我徘徊不去,回到了3岁时的场景。终于还是买下一块,在店前就忍不住品尝解惑。把班兰蛋糕放进嘴里的那一刻,班兰的清香溢满口腔,果冻与蛋糕交错,层实层虚中伴着清幽椰香,深感相逢恨晚。
忍不住问母亲为何当初没让我们吃上班兰蛋糕,也从未给我们买过班兰蛋糕。母亲的回答出乎意料的简单,其一当年伯娘做的班兰蛋糕堪称失败,大伙儿凑热闹贪新鲜去尝,无不后悔莫及,但为了给伯娘面子愣是把蛋糕吃完;那次之后母亲对班兰蛋糕失去好感,便也没买过班兰蛋糕。童稚时期的奇思妙想忽而涌现,像是该不会那蛋糕是用外星人的绿色口水做的吧?蛋糕上的白屑不会是纸屑吧(为此曾吃过纸屑),后来方知是椰丝。母亲当年没让我们吃上那个蛋糕,会不会是它隐藏着某种魔法,毕竟巫婆炼炉里的浓浆也是绿绿的。二十余年之后,得知答案竟然只是“蛋糕不好吃”,未免有些失落,却忆起了那个对世界充满好奇的顽童。
想去寻觅她的踪迹,便回到了老屋。自奶奶去后,老屋便再也提不起精神,和冷清已久的神龛一同沉沉睡去。午间时,新村人都没有锁屋的习惯,大闸和铁门都只是虚掩,方便熟人们不同步伐的进出。失去父母的兄弟,仿佛一并失去了血缘关系,二叔和三叔还住在老屋,但彼此间、与我、与父亲,皆沦为陌生的熟人,共居一屋檐下,除了寒暄就没有更多的语言。或许我早已适应甚至爱上这种宁静,我隔着铁门向二叔简单招手后,他便径直往厨房走去,没有亲戚式的客套话像“好久没来坐呢”或冗长的近况问答。
生分以后,我们对彼此都失去了兴趣。推开铁门时,才发现铁门依然漆着班兰绿,有些黯淡,但并无锈迹,想来近几年翻刷过。这绿油油的铁门,如今我若是想舔上一口,大概没有人会多加理会。只可惜那年离开铁门后,便渐渐与童年生分,失去了对新事物看摸嗅尝的好奇;再说,此时的我已知道,这绿就是化学调配的结果,哪是专属班兰蛋糕的绿呢?门里门外,总在期待着另一边的世界,儿时恨不得扯开铁门像姐姐那样去上学;上学以后发现自己格格不入,又恨不得藏到铁门后,与玩具城度过宁静的下午。
但,铁门也不那么娇鲜欲滴了不是吗?对面王家从前是替人顾孩子的,庭院前总有顽童在嬉闹。如今王婆依然做着“凑仔婆”的行当,隔着铁门可见几个孩子坐在凳子上各自刷手机,没有谁在采门前的咖哩叶、没有谁捡起玻璃弹珠来尝、没有谁对奇形怪状的石头感兴趣,可我也像他们一样告别了格物致知的年代,那些曾经憧憬的志愿、发誓不要做待在办公室里的社畜,长大后也无可奈何陷入“人生标准流程”,为婚恋、车房、职涯阶梯而烦恼。就像吃不上班兰蛋糕的理由和铁门的绿漆,我所以为的独一无二,竟也平庸得荒诞;还能聊以安慰的,大概就是班兰蛋糕易寻且好吃,还有无需把蛋糕裹在铁门上,也能将它变成那样的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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