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三读通过2024年刑事法典修正案和2024年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
刑法修正案三读通过
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强调,2024年刑事法典修正案并非为了限制言论自由,而是为了应对一切形式的霸凌,包括网络霸凌,并建立防止骚扰和保护社会的机制,尤其是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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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国会下议院为该修正案进行二读和三读总结时说,该修正案而是为了提供全面保护,尤其是在数字时代日益复杂的霸凌问题上。
新增条文命名依莎条款
她将新增的第507D(2)条文命名为依莎条款(Esha clause),并表示该条文是为了防止类似悲剧发生。
原名拉结丝瓦莉的29岁印裔女网红依莎早前因网络纠纷,结果遭大批假账号网民留言辱骂及网络霸凌。她之后一度向警方报案,并强调会抗争到底,但最终不堪心理压力,7月5日选择轻生。
阿莎丽娜指出,依莎去世前一天曾向警方报案,认为能获警方保护,但之后轻生,许多专家则表示我国并没有足够法律对付霸凌及网络霸凌问题。
须考虑数字时代挑战
她指出,刑事法典第503、第504、第505、第506、第507、第508及第509条文的情况不同,未能充分考虑数字时代面对的挑战。
她以依莎不堪网络霸凌轻生一案举例,网络霸凌问题的挑战是侮辱及威胁言论的重要证据,无法被执法单位收集。
第507D(2)条文指出,任何人若意图激怒他人,导致伤害自己或他人,或明知这些言辞或行为可能激怒他人并造成伤害,均视为犯罪;一旦定罪,可被监禁最多1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若被激怒者因此试图自杀,罪成者的刑罚为最高10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年轻一代已出现网霸
此外,阿莎丽娜说,年轻一代已出现网上霸凌文化,因他们能透过这些数字系统隐藏自己的身分,使用假账号或化名。
“(匿名性使)他们知道自己可以避免面对现实中的责任,所以无所畏惧。这是一种行为,他们认为自己可以(不受惩罚地)霸凌,便进行霸凌。”
她说,在现实中能以诽谤和侮辱起诉他人,也可反击有意进行身体伤害的人,自我保护,但倘若对方隐身在每天24小时运作的系统里,难以对付。
定义“伤害”可依法处理
阿莎丽娜说,新增条文中定义“伤害”,因每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同,有者即使承受强烈的言语攻击也不为所动,但有者可能会因一次的伤害就完全不愿再出门。
“因此,我们需要有能根据这些情况来处理的法律。”
她担忧年轻一代,尤其是学生将霸凌视为笑话,因此她希望该法令生效前,相关部门和父母需扮演角色,让各界理解不可轻视霸凌、骚扰或网络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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