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高庭今日批准政府的申请,即阻止沙地石油有限公司(PSI)及该公司董事塔列奥贝德,动用与一马公司(1MDB)相关的3亿4000万美元(约16.1亿令吉)资金。
资金由英律师所托管
这笔据称与1MDB丑闻有关的资金,目前由英国Clyde & Co律师事务所,代表沙地石油服务(委内瑞拉)公司(PSOS-VZ)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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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OS-VZ是沙地石油服务有限公司(PSOSL)子公司,而PSOSL是PSI旗下单位,由塔列奥贝德共同创办。
法官:涉洗钱证据足够
高庭法官拿督阿末沙里尔是在检察官透过一份宣誓书成功证明该笔3亿4000美元的资金,是触犯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获得受益法令第4(1)条文的洗钱罪行证据后,批准政府的禁令。
“高庭审阅了申请及宣誓书,并考虑了副检察司和辩护律师的陈词后,认为在根据反洗黑钱法令第53(2)(a)条文下,已呈交了足够的证据。
“根据第53(2)(a)条文,只要提供任何一类满足条件的证据,法庭必须谕令,禁止相关人士或机构处理或转移涉案财产。”
阿末沙里尔在庭上发表简短判决时,这么说道。
控方由副检察司诺丽娜副检察司代表,而塔列奥贝德代表律师为拿督莫哈末尤索夫,亚力斯陈则代表PSI、PSOS-VZ及Temple Fiduciary Services Ltd。至于Clyde & Co没有代表律师。
在2020年,高庭批准政府的申请,发出临时禁令,以禁止PSI及塔列奥贝德动用与1MDB有关的资金。这笔资金由Clyde & Co律师事务所托管。
该禁令旨在维持相关各方的现状,直至政府获得庭令,以禁止涉及属于PSI及其子公司沙地石油服务(委内瑞拉)公司户头的资金进行任何交易。
政府声称,涉案资金来自1MDB。1MDB于2010年与PSI合资成立1MDB-PSI联营公司。
政府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获得受益法令第53条文(禁止处理国外财产)下入禀上述申请,并将塔列奥贝德、PSI、沙地石油服务(委内瑞拉)公司、Clyde & Co 律师事务所及Temple Fiduciary列为答辩人。
在今年8月,国际媒体报道称,瑞士联邦刑事法院宣判列奥贝德挪用1MDB的18亿美元资金罪名成立,判处他监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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