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2日综合讯)2022年新竹正义轮胎行大火酿8死,纵火的陈彦翔一审被判死刑,二审却改判无期徒刑,引发外界讨论;有网民想起10年前郑捷随机杀人案,气愤表示,按照如今的死刑门槛,恐怕郑捷还活着!
同时,台湾公民老师黄益中指出“杀了8个至亲,这还不算最严重?”,而高检署也指出,陈姓被告应予判处死刑,研议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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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彦翔涉纵火烧死8名至亲,台湾高等法院昨日(11日)撤销原死刑判决,依直系血亲尊亲属犯杀人罪、改处陈彦翔无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结果不仅让家属痛心,也掀起社会骂声,直呼大法官释宪后,司法疑似实质废死。
TVBS新闻网报道,一晚夺走8条亲属性命,陈彦翔二审判决竟逆转逃死,一名网民忍不住在PTT发文提到,“按现在死刑门槛,郑捷应该还活着?”、“郑捷真的很坏,在捷运上随机杀人。今天陈某放火杀了8人免死,那郑捷应该不用被判处死刑吧?”,谴责大法官不识人间苦难。
许多网民纷纷在贴文下回复,“可能已经假释了”、“台湾司法就是笑话,这些法官判案根本没标准”、“枪击要犯、杀人纵火犯最爱大法官”、“还真的有可能不用进监狱,但要去精神治疗”、“被逮捕后态度很平和,完全符合可教化”、“大法官又不坐捷运”、“大法官:非最严重之罪”。
CTWANT新闻网报道,公民老师黄益中在Threads贴文说,“第一,刑法第62条规定自首‘得’减轻其刑,并不是‘应’减刑,法官不用帮罪犯找理由。”
黄益中表示,《宪法法庭113年宪判字第8号判决》解释,“犯罪情节属最严重”可死刑,“杀了8个至亲,这还不算最严重?那法官可以告诉我,什么才是最严重之罪吗?”
“第三,刑法第77条规定,无期徒刑执行逾25年可以申请假释。就算要废死,也应该是终身监禁,而不是用这种假的无期徒刑来混淆视听。”
陈彦翔妻子的三名姐姐11日也指出,对于陈彦翔改判无期无法接受,对台湾司法也很失望,谁能保证加害人出狱不会再伤害其他人。
高检署:应判死刑
高检署表示,本署检察官认本案陈姓被告基于杀人之直接故意,放火致8位被害人死亡之罪行,已符合宪法法庭113年宪判字第8号判决所示之个案犯罪情节属最严重之罪行,被告罪无可逭,非永久与世隔绝无以实现正义,应予判处死刑,本署检察官将于收受判决后,研议提起上诉。
根据资料,新竹正义轮胎行纵火案发生于2022年6月15日,凶手陈彦翔因和父吵架,竟往家中泼洒15公升的汽油纵火,一家11口共有8人葬身火海,而陈彦翔纵火后还在现场大喊,“我纵的火”、“救救家人”。陈彦翔一审遭判死刑,然而二审法官却认为,陈彦翔当时曾求警消救家人、符合自首要件,明显有懊悔、自责之情,故决定给予减刑且改判无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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