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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气候变迁带来的极端降雨,我们必须接受的事实是,发生洪灾的次数频率接下来只会更密集,强度更大,而国家在防洪建设的速度永远追赶不及洪灾一波接一波肆虐的速度,所造成的人民伤亡和财产损失必然会更严重。
同样的,当因洪灾引起的财政损失越来越大,保险索赔率愈来愈高,自然而然在未来日子,房子与汽车的保险只会更昂贵。
有钱的人,当然还可以承担昂贵的财产保险,但对收入有限的家庭而言,自然就无法负担,更何况大家现在还要争吵人寿和医疗保险的涨幅,和天灾相关的保险也就更是一种“奢侈”。
所以,气候恶化的确会使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更多群体和家庭会因天灾陷入贫困的恶性循环,这已不是遥不可及,特别是那些常年被迫生活在环境极度脆弱、却又没有迁移能力或更好居住选择的人民。试想想,经常淹水的土地和房子,又有谁会买?
因此,政府的责任就是要打造一顶更强大的保护伞,确保人民如何在应对气候变迁之下,不会轻易陷入困境。
目前,受到洪灾影响而被迫疏散或重新安置的登记家庭,可获得中央政府颁发1000令吉援助金。假设涉及洪灾的家庭超过10万户,就要从国库掏出超过一亿令吉。对政府而言,这肯定是一笔很大的数目,一亿令吉基本就相等于一座地方县市政府一整年行政开销和发展开销的加总。
然而,对一户没有获取足够保险保障的家庭而言,1000令吉援助金,可说是杯水车薪。政府可以把援助金大幅增加至3000、5000令吉吗?以政府现在“十个煲九个盖”还要四处找税收的财务状况,短期似乎不可能。
这就是为什么马来西亚是时候要在政府的主导下,集合民间资源和力量,共同推动成立一个应对气候变迁,以及充作防灾、赈灾和灾后重建的国家级基金,从而转移风险,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也能起到保护弱势家庭的作用。
政府可通过有效的基金管理,集体、统一、批量为弱势家庭补贴或购买天灾相关的保险,如此一来必然可以降低保险成本,并加快灾后理赔、重建、复原的速度,政府也不需要惯性在发生灾难之后才四处挖钱找钱。把基金用以谨慎的投资和再保险,直至多年以后金额可以达到自给自足,甚至媲美即有的主权基金,也是长久和永续之计。
由于马来西亚过去不是一个经常遭遇天灾的国家,因此在防灾系统的巩固与完善仍然有许多进步空间。
硬体面的防洪建设,尽管预算有限,当然还是要做。不做硬体防洪建设,结果可能更难想象。但是,软体面的建设,例如打造一个更具韧性和保障性的社会,以应对天灾带来的无情冲击和不确定性,扩大对弱势家庭的关注和支持,政府也是时候要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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