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土团党前宣传主任拿督旺赛夫涉贪洗钱案中,大马银行(AmBank)职员证实,两年前,曾有一笔总额97万6380令吉的款项通过5次交易被存入3间公司的银行户头。
这名46岁的大马银行孟惹拉拉分行助理经理诺苏哈娜在法庭供证时证实,2022年9月2日和10月5日,各有40万令吉分别被汇入Jendela Timur Consultant公司和Fendi Dilif Resources在大马银行伊斯兰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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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2年10月20日,通过转账的方式,有一笔3万1800令吉和另一笔5万4000令吉的款项被汇给Fokus Malaysia Studio公司。
2022年11月7日,也有一笔9万零580令吉的款项被汇给Fokus Malaysia公司。”
在旺赛夫面对与选择性招标计划(Jana Wibawa)相关的18项洗黑钱指控和2项贪污指控案中,诺苏哈娜是第17名控方证人。
她是在接受主控官莫哈末沙鲁副检察司的主要盘问时,这样表示。
供证指不知款项用途
她在回答旺赛夫代表律师仄丹的提问时,则同意说只能确认有钱被汇入银行户头里,但不知道这笔钱的用途。
旺赛夫被控通过两张支票使用从非法活动获取的款项,并把这两张分别价值40万令吉的支票支付给Jendela Timur Consultant公司和Fendi Dilif Resources公司,以及把从非法活动获取的17万6380令吉转账给Fokus Malaysia公司的银行户头。
此案的承审法官是罗斯里,法庭将在明日继续聆审此案。
49岁的旺赛夫被指控向廖丹泉(译音)索取贿赂,以帮助Nepturis有限公司通过政府的资格预审,获得价值2亿3200万令吉的中枢大道计划。
他还被指控通过其公司WSA Advisory Group有限公司的CIMB银行户头,接受了Nepturis有限公司的马来亚伊斯兰银行户头转账的696万2694令吉54仙现金,作为帮助该公司获得中标通知书的报酬。
旺赛夫被指控于2022年4月在湖滨公园的皇家湖畔俱乐部,以及同年7月8日至9月30日在联昌银行武吉东姑分行,犯下上述两项罪行。
另外,旺赛夫也涉及559万令吉的18项洗钱指控,指他将非法所得的款项用于购买福特Ranger车辆、支付给马来西亚国家体育理事会,并将款项转移至几家公司户头,包括Sinar Karangkraf有限公司的户头。
控状指旺赛夫于2022年8月12日至11月13日期间,在联昌银行武吉东姑分行违反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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