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到底还会有什么国家的州级政府,会对一个旅游区的温驯鱼类塑像感到不安,并郑重其事的搬到州议会去讨论,宗教教义本身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过度或错误诠释的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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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玻璃市州立法议会第15届第二期第四次会议的总结环节上,玻州宗教事务委员会主席阿兹米尔,对玻州宾冬区州议员质疑玻璃市港口古隆登雅(Kurong Tegah)海边的海豚雕像地标有违伊斯兰裁决一事做出回应,他指宗教司局已裁决它不含膜拜元素,因此不违反伊斯兰裁决。
阿兹米尔也补充,尽管如此,玻州宗教司局也劝请任何有意在州内设立人物、动物塑像的地标或纪念碑,都应该征询该局的意见以免违反伊斯兰教义。
这种现象,告诉我们的是神权治国好像不远了,几个伊党执政的州属正在慢慢推行与现代世界脱节的倒退政策。
在此之前也发生雕像争议课题,包括吉打浮罗交怡巨鹰广场的巨鹰像,被质疑违反宗教教义。
玻州伊斯兰裁决理事会是于2020年12月14日,即4年前通过指南,任何肖像、雕塑包括人物,用作膜拜或推崇用途,都被视为违反伊斯兰教义,不过用作一般世俗事务,玩具、教育、药物和刑事调查等,则获得允许。
单单看指南,字面上的意思已经很清楚,如果有一天在州议会上通过并成为法律,那么州内将有天翻地覆的改变。
人们有信心,如果是其他政党执政,会尊崇宪法,但伊党掌权则难以评估。
如果严格执行有关指南,那么就可能影响其他的宗教和文化,比如玻州港口古隆登雅海边的海豚雕像事件。
试想想,世界上到底还会有什么国家的州级政府,会对一个旅游区的温驯鱼类塑像感到不安,并郑重其事的搬到州议会去讨论,宗教教义本身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过度或错误诠释的人类。
说起此类对塑像过度敏感的政客,应该让他们上几堂课,尤其在马来西亚是多元宗教和文化的国家,尊崇宪法阐明的宗教自由与互相尊重是必须的,若以政治力量加以宗教化,即是违反宪法。
联邦政府也应适时介入,宗教部长可以成立国内三大宗教的宗教署,由各别人士掌管,用意是管理和协调,而非单一长官协调所有宗教,以确保公正执行。学习印尼也是可行的,他们的人口95%是穆斯林,但却有6个合法宗教,由6位宗教司协调并向宗教部长报告,这一点怎么说都是值得学习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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