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申请推迟支付行动党主席林冠英140万2000令吉的诽谤案赔偿金,高庭今日允许有条件的推迟支付赔偿,谕令慕尤丁最迟必须在12月31日先支付40万令吉。
至于剩余的100万2000令吉则最迟必须在明年1月27日支付予林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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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尤丁于12月9日提交申请,理由是140万2000令吉的金额较大,他需要时间筹集,并愿意将50%的金额存入一个由林冠英律师持有的定期存款账户,等待上诉结果。
同日,林冠英对慕尤丁发出破产通知,要求慕尤丁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支付高庭判决的140万2000令吉赔偿。
高庭法官罗兹玛瓦今日以内庭的方式审理林冠英针对慕尤丁申请推迟支付140万2000令吉诽谤案赔偿金,而提出的反对申请。
林冠英的代表律师郭义雄在案件结束后,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法官批准慕尤丁有条件的推迟支付赔偿。
他说,法官谕令慕尤丁最迟必须在12月31日支付40万令吉,至于剩余的100万2000令吉则最迟必须在明年1月27日支付。
“如果慕尤丁没有遵从上述有条件的推迟支付赔偿,那么我们会继续向他提出破产通知。”
此外,针对今日的5000令吉堂费,由慕尤丁承担。
慕尤丁的代表律师杰登随后证实上述事宜。
2023年3月27日,林冠英起诉慕尤丁于2023年9、11和12日通过脸书发布的3项声明诽谤他;林冠英也指出,这些诽谤性声明暗示他滥用职权,授权或指示内陆税务局,向拥有免税地位的艾布卡利基金会征税和罚款。慕尤丁的相关声明也在多家报章和网络媒体上报道。
高庭在上月宣判林冠英起诉慕尤丁诽谤胜诉,谕令慕尤丁须支付135万令吉的判决金额、5万令吉的诉讼费用及2000令吉的分配费用。
林冠英在12月12日向法庭入禀的宣誓书中回应了慕尤丁的申请,反对后者请求暂缓支付135万令吉的判决金额、5万令吉的诉讼费用及2000令吉的分配费用,直至其上诉审理和裁决。
林冠英也请求法庭拒绝慕尤丁提出将50%的判决金额存入指定账户的提议。
林冠英指出,在针对慕尤丁提出破产通知之前,他已给予对方约10天的合理时间来支付判决金额。
林冠英表示,法庭已裁定慕尤丁对自己构成诽谤,并裁定其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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