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8日讯)激励营教练送17岁女生返家,却趁机在车内强抱、亲吻与触摸女生胸部,他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时认罪,被判监禁5年及鞭笞1下。
被告是来自雪隆地区的46岁退伍军人马希迪,他退役后于2010年起,开始担任激励营教练;受害者则是技职学院学生,与另外3名女同学趁着学院假期,到激励营充当被告的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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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被告在案发当天,即11月30日,先开车送另外3名女生回家,最后才把受害者送到其住所楼下,惟被告却不让受害者下车,而是与对方自拍,再趁机搂抱受害者及触摸其胸部、亲吻额头和嘴唇。
受到惊吓的受害者不断哭泣与挣扎,也大声叱骂被告,最终才得以离开。
受害者在事后向朋友讲述遭遇,并在激励营管理方的鼓励下于12月12日向报警,被告则在12月13日晚上在雪隆地区的住家被捕。
据悉,已婚的被告曾多次对多位激励营女生做出“揩油”行为,包括故意触摸女生的手部。
他也曾在2007年侵犯继女,惟案件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NFA);2018年,他因涉及强奸女佣遭警方逮捕及被提控,但之后因女佣撤销指控而作罢。
根据今早在麻坡第二地庭的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11月30日晚上约7时30分,在峇株巴辖县的医院职员宿舍楼下,碰触受害者额头、嘴唇、身体及胸部,意图性侵。
被告的行为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肢体性侵)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4条文下被判刑,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
被告在求情时,称自己需要照顾及定期载送80岁且患有糖尿病的父亲到医院接受治疗,他本身的右眼视力模糊,也时常头疼,需要服用止痛药。
主控官丹尼尔副检察司则指被告行径恶劣,对受害者造成严重创伤,希望法庭给予适当的刑罚。
“受害者在事发后将自己锁在房内不断哭泣,还不断冲洗身体长达1小时。受害者至今仍害怕被别人注视,也对生活感到失望,心情低落。”
法官莎雅妮随后宣判被告监禁5年及鞭笞1下,坐牢期间需接受辅导,出狱后也需受警方监视长达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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