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即时国内

|
发布: 5:04pm 18/12/2024

虐待

猫咪

虐待

猫咪

绑猫拖地走 虐猫男罚1万

拖着猫咪走路的男子,被控虐待动物罪成,罚款1万令吉。(社媒照片)

(吉隆坡18日讯)因用绳子拖拉的男子,被控虐猫罪行,今日在法庭认罪后,遭法官判罚1万令吉。

被告是现年43岁的吴俊凡(译音),他因在上个月被拍到拖着猫咪走在公寓走廊里,视频在社媒疯传引起鞑伐,较后被捕及控上法庭。

ADVERTISEMENT

法官诺莉娜再诺在宣判后指出,被告若无法支付罚金,则以2个月监禁替代。

法庭也下令,只要被告没有申请领回案件中被的猫,该猫便交由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兽医局(JPV)照顾。

被告于今年11月21日晚上11时17分至11时42分,在旧巴生路一间公寓的走廊上,用一根粉红色的绳子,绑着一只英短蓝猫在地上拖曳,对猫咪造成不必要的痛苦。

有关视频也在社媒流传引起关注,警方于11月25日傍晚逮捕涉案男子调查。

根据控状,被告触犯1953年动物法令第44(1)(d)条文,可根据2013年动物(修正)法令第44(1)条文进行处罚,一旦罪成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1年。

吉隆坡兽医局检察官赛希尔菲要求给予被告适当的处罚,以示惩戒。

他说,如果猫咪不愿走路,被告大可将猫咪抱起来;检方申请剥夺被告对该只猫咪的拥有权,交由兽医局照顾直到寻到适合的新主人。

被告代表律师律师加百列苏萨彦以其当事人仍需承担家计,要求法庭从轻发落。

Scott Garden虐猫视频引公愤!兽医局带走受虐小猫!

社媒流传虐猫案 警方证实接投报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