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9日综合电)中国人贩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周四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开庭,驳回余华英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余华英拐卖的儿童如今大都已成年,他们控诉因余华英的罪行被迫改写了人生。
据中央社报道,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受到中国社会高度关注,许多受害者与家属透过陆媒讲述他们的人生血泪故事。10月2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宣判,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华英当庭上诉,本月19日重审二审开庭,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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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子婆”余华英今年已经61岁,她第一个贩卖的孩子是自己的亲身儿子,以人民币5000元(下同,约3120令吉)卖到河北,从1993年开始至今她共拐卖来自12个家庭的17名孩子。案件重审的原因是检察机关发现该案有漏罪未处理,因而发回重审。
多名受害者与家属周四到法庭参加诉讼。新华社采访一名受害者名叫杨妞花,杨是在5岁时被拐卖,那是1995年5月,余华英将杨从贵阳卖到河北邯郸的农村。“杨妞花的人生,从5岁时被改写”。
报道详述杨妞花被拐卖的过程。余华英带著杨妞花坐汽车、转火车,一路往东北方向走,火车上杨妞花睡觉醒来,看到窗外天黑,车厢里灰蒙蒙,哭着要回家,余华英一把拉开窗户,恶狠狠地说:“再哭就把你扔下去”。
到了邯郸农村,余华英焦急地寻找买家,10几天未果。后来中间人告诉杨妞花,“别人想买儿媳妇,你太小了,卖不出去。”等待期间,余华英很烦躁,她用很烫的水给杨妞花洗头。杨妞花跳着喊疼,被余华英抓住一顿殴打。
杨妞花最后被一名奶奶“买走”,这位奶奶经常向她说“你是花2500元(约1560令吉)买的”,成长过程中不乏有人向杨妞花说“你是童养媳”。之后她努力适应北方农村生活,国中之后先后在石家庄、江苏等地打工。
2009年邯郸家里的亲戚安排杨妞花回家相亲,结婚之前,她从未认为自己是被拐卖的,而是被灌输被“老家穷,亲生父母把你卖了”、“大人不要你了”。
直到她将童年的记忆告诉丈夫,“吃鸡腿、溜冰鞋、有鸟笼……”,这些记忆片段让丈夫觉得她的亲生家庭应该不穷,不至于把孩子卖掉,“应该是被拐卖的”,鼓励她寻亲找家。最终,花了10多年的时间才找到原生的家。
另一名受害者谌江海(化名)表示,“爸妈在市里做生意,哥哥看着我,她(余华英)把我两人拐走了,拐卖我走的改变我的一生”,“我恨人贩子,也恨我自己,骗我就走,也不哭也不闹,跟着就走了。”
谌江海被以人民币3500至4500元(约2800令吉)卖给邯郸的一户人家,在被拐满30年后,去年才找到亲生父母。
余华英拐卖案在杨妞花于2022年配合贵阳警方提供当年被拐线索后,最终警方将余抓获。
2024年10月2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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