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即时国内

|
发布: 10:48am 19/12/2024

洗黑钱

罗斯玛

未申报收入

洗黑钱

罗斯玛

未申报收入

视频 | 罗斯玛洗黑钱未申报收入案 高庭批准撤控 宣判无罪释放

罗斯玛申请撤销洗钱逃税案控状 (摄影:黄志汉)

(吉隆坡19日讯)高庭今日批准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的申请,撤销她面对的17项和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的控状。

他也宣判罗斯玛在此案中无罪释放。

ADVERTISEMENT

高庭法官慕尼安迪是在此前聆听了申请方(罗斯玛的代表律师)和控方的陈词后,做出上述裁决。

相关新闻:
法官聆听控辩论述后才判无罪 罗斯玛律师:与DNAA不同

慕尼安迪在裁决中指出,控状没有说明罗斯玛犯下的罪行

他也提及,控状出现重叠性,控状是失败的。

现年73岁的罗斯玛三度向总检察署提交陈情书,以寻求撤销合共17项逾700万令吉洗黑钱和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的控状。

她是在2020年10月4日被控上庭,面对12项涉及709万7750令吉的洗黑钱控状,以及5项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的控状。

她被指于2013年12月4日至2017年6月8日期间在安邦路的艾芬银行,以及2014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期间,在端姑阿都哈林路的税收局,犯下上述罪行。

案件从2023年8月24日开审,目前只有2名证人出庭供证。

视频拍摄:陈静慧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