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全国商业罪案调查部总监拿督斯里南利尤索夫建议,银行应该将可疑资金转账的“冷静期”,从现有的12小时延长至48到72小时,以便有充分的时间来防止客户在金融诈骗案中损失资金。
银行目前实行的“冷静期”,客户从转账申请至实际执行需要12小时。
ADVERTISEMENT
南利接受国文《每日新闻》的访问时指出,进一步加强银行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是至关重要的,如此一来,金融犯罪分子就无法利用现有的系统漏洞干案。
“银行需在追求更快捷的转账交易和降低金融诈骗风险之间取得平衡,以保障客户存款安全。”
他说,更长的“冷静期”将有助于阻止客户的资金被转移到钱骡的户头,如果能在这个阶段阻止资金转账,受骗者可在48至72小时内察觉,并减少资金损失。
“即便警方与银行系统有合作,如果银行始终坚持效率优先,那么金融犯罪问题将无法得到解决。”
据昨日的报道,反贪污委员会建议政府,立即建立一个涉及多个主要机构的中央网络,以应对日益严峻的金融罪案。
南利为此表示,各方尤其是银行和金融机构必须全面合作,以遏制金融诈骗案,因为受骗者的数量在持续增加。
他进一步补充,当前国家的金融系统还需要加强对资金汇出国的监管,确保资金流出合法,而非仅仅是为了商业交易而进行,这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设施,以确保金融罪案得以遏制。
“资金外流需要经过严格审查,确保它不仅仅是履行商业交易的责任,而是要有清晰的监管措施,确保金融罪案不会发生。”
他说,警方需要利用更新的科技手段来进行监管,但其他相关系统也必须加强安全特性,以对抗犯罪行为,因为现今的犯罪无迹可寻,警方也无法确切知道幕后黑手的身份。
另一方面,南利强调,预防金融犯罪的工作应从相关机构开始,而不是单纯依赖警方在受骗者被骗后采取行动。
“这并不是那么简单,尽管警方的职责是调查,但预防工作应当在所有相关机构开始。”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