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龙合国际(LHI,6633,主板消费产品服务组)接获原诉传票及大马竞争委员会(MyCC)坚定执行罚款决定的宣誓书,将咨询外部法律顾问以采取必要行动挑战这项诉讼程序。
该公司今日发布文告指出,旗下的大马龙合饲料厂私人有限公司(LFM)已在本周一(16日)提出司法复核(judicial review)申请,同时针对大马竞争委员会罚款一事寻求临时暂缓令,高庭也针对临时暂缓令将聆审日定在明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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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M本周四(19日)接获志期12月18日的原诉传票,以及大马竞争委员会律师发出的宣誓书,以支持其依据《2010年竞争法令》第42条文强制执行决定。LFM将咨询外部法律顾问,采取必要行动挑战由大马竞争委员会发起的诉讼。”
竞争上诉仲裁庭(CAT)是本月6日驳回5家饲料公司,遭大马竞争委员会重罚提出的暂缓申请,因此5家公司必须缴付4亿1500万令吉罚款。
这5家公司分别是LFM、PPB集团(PPB,4065,主板消费产品服务组)旗下联邦集团(FFM Berhad)、马面粉厂(MFLOUR,3662,主板消费产品服务组)联营的天定家禽加工有限公司(Dindings Poultry Development Centre Sdn Bhd)、金钱饲料(马)有限公司(Gold Coin Feedmills(M)Sdn Bhd),以及PKAgro Industrial Product(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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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19日讯)大马竞争委员会要求向违反竞争行为的电召车公司Grab及其两家子公司开罚8677万令吉所提出的上诉,今日被上诉庭驳回。
由拿督南达峇兰、拿督林宗方及拿督阿末卡马组成的三司一致驳回竞委会的上诉,并谕令该会支付5万令吉堂费。
草率处理投诉构成程序不当
林宗方在发表裁决时指有关上诉没有法律依据。竞委会对2019年的投诉处理草率,构成程序不当的情况。
他指出,没有证据显示竞委会曾通知这些公司有关2019年的投诉调查,剥夺它们了解具体指控的机会。
他说,Grab、Grabcar私人有限公司及MyTeksi私人有限公司无法通过内部补救程序,对该拟议的决定(罚款8677万令吉)提出上诉。
他表示,高庭法官裁定,竞委会对这些公司展开的调查存在程序不当的情况,而此裁决并无任何错误。
此案始于2019年12月,当时这3家公司入禀司法审核,挑战竞委会指控它们违反竞争法令,尤其向司机施加限制性条款,而提出的罚款建议。
吉隆坡高庭在2020年2月驳回3造的申请,理由是此举为时过早,因为这项拟议的决定还未有定案。
Grab随后提出上诉,上诉庭在2021年4月批准和发出司法审核准令,同时将此案退回高庭进行完整审讯。
2022年,联邦法院驳回竞委会就上诉庭裁决所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高庭在同一年聆审上述的司法审核。
2023年7月6日,Grab、Grabcar和Myteksi成功取得撤销竞委会罚款建议的庭令,竞委会不服裁决提出上诉,但今日被上诉庭驳回。
本日的审讯,竞委会的代表律师是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和赖伟雄(译音),以及3家公司的律师团队是以拿督马力英迪亚为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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