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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48pm 20/12/2024

强奸案

苏海里

色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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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海里

色情内容

法定强奸案激增 可能与嫌犯接触色情内容有关

(吉隆坡20日讯)全国警察刑事罪案调查部总监拿督斯里认为,法定激增的主要原因,或与嫌犯曾在社交媒体上接触有关。

苏海里接受英文《新海峡时报》访问时表示,根据警方的数据,法定强奸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这现象令人担忧;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正在研究尚未上报的数据,然而实际情况可能比警方掌握的数据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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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表明了接触色情内容与强奸案之间的关联性。”

他在今年5月指出,2023年的数据显示,16岁及以下的青少年强奸案件达到202宗,比2022年的数据增加了11.8%。

苏海里表示,该部正与武吉阿曼防范罪案与社区安全部,以及MCMC密切合作,致力于提高公众对社交媒体上传播色情内容潜在危害的认识。

“家长也肩负着责任,必须确保孩子的安全,我个人也正监督自己孩子的行为。”

作为一名有3名女儿的父亲,苏海里分享了自己的经历。他提到,有一次试图没收女儿们的手机一周,但孩子却指失去手机将无法完成作业,而正体现了科技的双面性,既带来便利,也存在负面影响。

他感叹,虽然世界在不断变化,但他怀念过去父母育儿更轻松、更安心的时代。

“作为警察,我一直希望能重回曾经的平静时光。在那个年代,父母甚至不必为孩子乘坐巴士等问题担忧,因为当时的社会环境相对安全。”

他进一步补充,“我并不是说当今时代的环境不安全,但风险确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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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格视频

发布: 8:12pm 13/01/2025
总警长:警可查民众手机 仅警长或以上级别警官
(档案照)

(吉隆坡13日讯)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拉沙鲁丁指出,若警方合理怀疑民众违法或涉嫌犯罪,可根据刑事程序法典及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检查他们的手机,但他强调,只有警长或以上级别的警官可这么做。

拉沙鲁丁向国文报《每日大都会》指出,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23(1)条文,警方有权检查民众的手机,以检查手机是否存有色情、不雅、威胁或恐吓性质的内容。

“这项权利是根据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的法律规定,并受到法律保障,在同法令第249条文也赋予警方权力获取民众手机内的数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16B文也授权警方在检查嫌犯的手机数据,并将其定义为计算机数据的一部分。”

拉沙鲁丁在回应关于有民众质疑警方扣留并检查其手机里的视频时,这么指出。

他指出,根据其他法律如警察法令第20(g)条赋予的权利,警方有权要求民众遵循要求出示信息。

“因此,在路障检查中,警方检查民众手机的权力是不可质疑的,但必须以合理和合法的方式进行,不能无缘无故检查该手机。”

他透露,如果在检查手机时发现色情内容和在线赌博应用程序,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刑事法典第292条文和1953年公开赌博法令,这是无需出示逮捕令的情况下就可进行逮捕的罪行。

“如果警方有合理理由相信,延迟申请搜查令可能导致证据被破坏或销毁,也可以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进行检查。”

他补充,警方可以扣押相关手机进行检查,如果民众拒绝配合,可能因妨碍警方执行公务而被拘留,前提是,该手机必须与案件调查或嫌犯有关。

“如果存在针对该民众的警方投报、正在进行相关调查,或者警方怀疑其涉及犯罪活动,那么根据警察法令第3(3)条文赋予警方的职能,警方有权检查其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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