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0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的洗黑钱逃税案被判无罪释放,完全是法官作出的判决,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我不曾会见任何法官,也不曾和首席大法官谈论法庭案件的判决事宜。我们尊重法庭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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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交由总检察长采取进一步行动,如果他觉得要提出上诉,那么这是总检察长的决定,好吗?我没有想到这会成为一个争议性的事情,反对党领袖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的案件也很多。(罗斯玛案)的裁决已作出,法官的判词我们仔细阅读清楚。”
他今天为林吉祥传系列书籍主持推介礼后,在离开会场前被记者追问上述事件时指出,罗斯玛案件的判决有各种各样的诠释,可是将他所领导的政府比作过去的政府,即首相可以传召法官给予指示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委慕沙任沙元首是元首权力
询及沙巴州元首敦慕沙阿曼受委之事,安华说,委任州元首是国家元首的权力,作为首相他本人当然知情,但同样的他也清楚宪法和本身的权限。
“我欣然接受国家元首的决定,同时祈求慕沙阿沙能成为很好的州元首。”
他说,当年慕沙阿曼无罪释放的案件是2020年的判决,那时候的首相是丹斯里慕尤丁,现在又为何成课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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