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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22pm 20/12/2024

内陆税收局

纳税人

马来西亚所得税申报系统

MIT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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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所得税申报系统

MITRS

税收局:供纳税人参考 MITRS提交指南已上载

(八打灵再也20日讯)宣布,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82B条文通过)提交的指定文件计划详情,已经上载至HASiL官方网站,为提供参考和指导。

该局发表文告指出,MITRS应用程式中的文件提交模块将于2025年4月1日起向纳税人开放。纳税人也可以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53条文委任持牌税务代理,通过MITRS提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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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说,该计划将从2025年课税年起对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纳税人生效。已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77条或77A条文提交所得税报表(BNCP)的纳税人,需提供信息并提交由内陆税收局总监指定的文件,以确定应纳税收入和应缴税额。

作为开始,为了确定相关课税年度的应纳税收入和应缴税额,第82B条文规定需提交的文件如下:

a.经稽查的财务报表 / 管理账目;

b.完整的税务计算;

c.详细的资本津贴和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3附表下要求的扣减计算;

d.完整计算所申请的津贴(如果适用)

文告说,这些文件须通过MITRS以电子方式提交,仅能使用马来语或英语,并需在BNCP提交截止日期后30天内提交。然而,使用其他语言的文件需要翻译成马来语或英语。

为协助纳税人顺利参与该计划,HASiL已在MyTax网站(https://mytax.hasil.gov.my/)及HASiL官方网站的“表格”栏目中提供了相关指南和参考资料,供纳税人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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